哥斯達黎加國家石油公司因進口石油負債攀升
《民族報》9日消息,哥斯達黎加國家石油公司因進口石油負債攀升。自2011年起,哥國家石油公司日益依賴國外銀行短期美元貸款來進口石油。中央銀行警告“國家石油公司通過短期貸款購買石油是不謹慎的”,因公司收入用克朗計價,而貸款為美元計價,此做法受匯率變化風險影響。但央行破例允許國家石油公司今年年內國際貸款額增至近7000萬美元,以進口共計210萬桶石油。2012年3月,央行曾允許該公司負債2.75億美元。
國家石油公司財務和管理經理埃德加爾·古提埃雷斯坦承,近3年公司的財務頹勢讓他們不得不向銀行貸款進口石油,如果不在納入買賣成本後對油品價格進行提價,2014年公司或將出現財務赤字,哥國也存在石油供應不足的風險。
央行要求公共企業每年年末貸款額清零,這是哥國家石油公司繼2011年後第二次提出破例請求。國家石油公司認為,公司資金短缺源於2010年公共服務管理委員會(Aresep)要求公司在2011年和2012年降低燃油價格,將盈餘的630億克朗歸還給消費者。埃德加爾表示,根據畢馬威公司審計結果,國家石油公司只需歸還消費者190億克朗,他們將在本月向公共服務管理委員會遞交的2014年價格調整申請中要求歸還440億克朗。公共服務管理委員會回應,哥行政爭議法庭近期已做出判決,支持委員會拒絕在國家石油公司2013年提出的歸還利潤的申請。另外,財政部對2009至2010年國家石油公司利潤徵收270億克朗所得税,截至7月,國家石油公司已繳納一半税款,剩餘部分將在24月內分期付清。埃德加爾認為這些利潤用於投資和購買石油,不應繳税,但財政部表示徵税是法律允許的,“國家石油公司可在繳税後持有利潤結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