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首開“霧霾罰單” 8個城市罰繳總計5420萬元
人民網北京12月10日電 (楊翼)據遼寧省環保廳最新消息,《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公佈以來,遼寧省首次給8個城市開出“霧霾罰單”,罰繳總計5420萬元。
據瞭解,按照《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截至10月末,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罰繳資金總計5420萬元。其中瀋陽3460萬元,大連160萬元、鞍山780萬元、撫順160萬元、本溪20萬元、營口40萬元、遼陽500萬元、葫蘆島300萬元。罰繳資金將全部用於藍天工程治理環境空氣質量。

《辦法》規定考核指標暫定為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三項,依據超標程度,考核結果分為黃色和紅色兩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三項中任何一項日平均濃度值超標,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有關市黃色通報。二氧化硫日平均濃度值超標0.25倍以上,或者二氧化氮日平均濃度值超標0.25倍以上,或者可吸入顆粒物日平均濃度值超標0.5倍以上,給予有關市紅色通報,要求有關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進行整改,並予以相應懲處。
此外,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核定有關市每月空氣質量考核罰繳資金總額,於每月15日前將上月考核結果和罰繳總額通報各有關市政府,同時抄送省財政部門。罰繳資金由省財政部門在年終結算時一併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