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擬規定特大事故終身禁止進行道路運輸
《四川省道路運輸條例(修訂草案)》結束立法聽證
近日,四川省法制辦在官方網站上公佈,《四川省道路運輸條例(修訂草案)》已結束立法聽證。在成自瀘慘烈交通事故發生前,《四川省道路運輸條例》已經展開了一次最嚴修訂。
省法制辦稱,近年來,雖然四川道路運輸安全形勢有所好轉,但影響和制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草案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客貨駕駛員實行質量信譽考核和累計記分制度,記分週期為12個月,總分為20分。計分滿20分,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其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
這也意味着,在公路上的每一次超載、超速都有可能成為貨運駕駛員退出職業的依據。
《草案》規定,發生較大以上道路運輸行車事故,駕駛員因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而被吊銷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的,3年內不得重新申辦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
發生特大道路運輸行車事故,駕駛員因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而被吊銷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的,終身不得再次申辦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記者 崔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