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開霧霾罰單引熱議 專家呼籲建綜合決策機制
宏觀機制方面,建立綜合決策,將發改、經貿、環保等決策協調起來,對戰略發展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不利於環保的發展規劃堅決不能實施,不利於環保的項目堅決不能批准,強化地方政府的考核,將環境保護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甚至在一些特別嚴重的地區實行一票否決;微觀方面,在完善現有環境保護立法的同時,強化執法監督,堅決將環境保護法執行下去
在上海呆了7年的王耀三,居然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12月5日17時45分,家住上海市金山區的王耀三下班回家。
“下班時在金石灣裏居然連續錯過兩個路口,後來是憑印象蒙回家的。”王耀三對《法制日報》記者這樣形容當天開車回家的情形,“能見度不到三米,你儘可想象遊走在雲霧裏的感覺,兩邊白茫茫一片,不下車根本找不到路口。”
王耀三留意了一下時間,平常回家只需要七八分鐘的路,那天用了27分鐘。
進入2013年12月以來,霧霾天氣已經波及25省份,100多個大中型城市。
就在上海的霧霾剛剛散去之時,遼寧省開始對省內的8個城市“下手”:
根據《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去年5月以來到今年10月末,遼寧省對空氣質量超標的8個城市進行了處罰,罰繳總計5420萬元。
全國上下經歷的這場“環境危機”,讓霧霾天氣需要鐵腕治理的呼聲漸強。
大霧鎖城
根據中國氣象局的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全國平均霧霾天數為52年來之最,安徽、湖南、湖北、浙江、江蘇等13地均創下“歷史紀錄”。
發端於12月初的這場霧霾天氣,在江蘇、安徽、上海、浙江、福建等地的上空形成了一個灰色的大罩,像是狄更斯筆下的倫敦。氣象專家稱,這是中國今年入冬以來範圍最大的中度到重度霾天氣過程。
“十多年前在甘肅蘭州,冬季污染嚴重,氣得我跑來浙江杭州。但沒想到杭州連遭霧霾,蘭州居然持續優良,我們‘點子’太準了!”居住在杭州的張小鵬話語戲謔卻充滿了無奈。
他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杭州霧霾的那幾天裏,開車根本看不清紅綠燈,連闖了兩次紅燈。“後來一想,霧太大,探頭可能也照不清車牌,也就釋然了。”
自2011年年底,PM2.5污染已成為社會各界討論熱點。
2013年1月,這一討論被推向極致。這個月,北京的霧霾天氣達到26天,也就是説,只有5天人們可以放心地呼吸。在這個月的7天內,北京兒童醫院平均每天接待了3000名呼吸道感染的兒童。
根據北京市環保監測中心數據顯示,自1月12日以來,北京市西直門北、南三環、奧體中心等監測點PM2.5即時濃度突破900微克/立方米,西直門北交通污染監測點最高達993微克/立方米。
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王躍思稱,PM2.5每立方米超過了900微克/立方米,這是中國有PM2.5監測數據以來最高的一次。
1月13日,北京發佈了有氣象預警制度以來的首個霾橙色預警信號。
此後,空氣淨化器和PM2.5口罩開始熱銷,淘寶網一些商家坐地漲價,並且,PM2.5口罩一度脱銷。某品牌PM2.5口罩每日的銷售額從平常的10萬元增長到40萬元,在其總共售出的300萬個口罩中,每10箇中就有3個發往北京。
1月的北京,這場霧霾天氣除了讓商家受益外,無人獲益。
走還是留
劉元一家三口在今年的國慶長假裏,從北京逃到了海南。
“在北京我們一家三口都咳嗽,到了三亞我們都不咳了。我這兩天在考慮要不要離開北京。”劉元告訴記者。
2013年10月4日起,華北、黃淮等地出現霧霾天氣,京津冀持續出現重度霧霾,空氣污染嚴重。在北京,上一輪的霧霾天氣始於9月28日,結束於10月1日的降雨。
相對於劉元,逃不掉的人開始購買各種大小型空氣淨化器,放置在家中、車裏。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高利紅長期研究霧霾天氣,她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形成霧霾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一是能源結構問題,燃煤釋放的粉塵、二氧化硫等。當然,不同地區能源結構略有不同;
二是重工業、化工業排放,如石化、煉油、冶金、採礦等企業;
三是交通污染,即機動車尾氣污染;
四是生活污染,即油煙。此外還有工地揚塵等。
“這四方面對霧霾貢獻的比例有多大,至今沒有一項研究能夠講清楚,這需要依賴環境科學做更進一步研究。同時,不同季節排放的比例也都有所不同。”高利紅説。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汪勁則表示,我們現在看到的許多問題,包括北京的霧霾,都是產業結構區域性的問題導致的,所以區域經濟政策的確立是源頭。但是現在我們的環評受制於建設項目的審批,先要看項目做不做,才決定要不要做環評。
如何治理
找到了霧霾形成的原因,之後就是法律如何應對的問題。
高利紅認為,中國能源結構的調整可謂困難重重。而且,能源是整個國家經濟的血液,滲透到公眾生活的各個方面,不僅生產需要,平時的用電、取暖等都離不開能源。這意味着,新增的能源消耗依靠發展清潔能源補充往往不夠。因為清潔能源的增長不僅緩慢而且是有侷限性的。
產業結構調整的話題,在中國已經討論20多年了。“產業排放是污染的一大源頭,這個源頭的製造者是大企業、支柱企業,這是一個非常大的羣體,加之個別地方經濟發展的驅動力很強,所以這麼多年來該控制的產業一直控制不下來。”高利紅説。
交通污染,它的治理涉及到油品升級、車輛性能升級、交通狀況改良等。高利紅以油品舉例説,姑且不論企業自願承擔的環保責任,確保油品品質本身就是企業基本的法律責任。
“治理霧霾是一個長期而艱鉅的過程,時間跨度可能需要二三十年,才有可能實現空氣基本好轉。因為經濟體都有慣性,僅剎住慣性就需要一段時間,現在,能控制住不要新增污染就已經很難了。”高利紅説。
有鑑於此,法律機制必須要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入手。宏觀機制方面,建立綜合決策,將發改、經貿、環保等決策協調起來,對戰略發展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不利於環保的發展規劃堅決不能實施,不利於環保的項目堅決不能批准,強化地方政府的考核,將環境保護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甚至在一些特別嚴重的地區實行一票否決,徹底扭轉政府的政績觀和發展觀;微觀方面,在完善現有環境保護立法的同時,強化執法監督,堅決將環境保護法執行下去。
高利紅表示,總之,這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我們必須要運用一切可用的法律手段。(記者廉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