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清華女學生向江宜樺丟拖鞋抗議 遭罰5千(圖)
中國台灣網12月12日消息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系4年級學生孫致宇聲援華隆自救會員工,向台當局“行政院長”江宜樺丟拖鞋抗議。台北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11日認定孫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5000元(新台幣,下同)。孫的義務辯護律師曾威凱得知判決痛罵,“這錢就算我出,我也要戰到底!”孫將提抗告。
江宜樺11月3日到台北市京站威秀觀賞紀錄片《看見台灣》,孫致宇抗議“行政院”不關心華隆工廠積欠退休金,將腳上的紅白拖鞋往電影廣告牌方向丟,所幸未擊中江宜樺,但引發維安人員警戒。孫後來被帶到警局做筆錄。
判決指出,孫致宇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處罰款5000元。法官認為,孫的行為除僅引發現場一陣混亂外,無助於陳情或爭端解決,實非可取。
對此,孫致宇透過曾威凱表示,華隆自救會問題源自於“行政院勞委會”、苗栗縣勞資處監督不周,地方官員甚至協助脱產,台當局的翫忽職守是華隆退休勞工拿不到棺材本的幫兇,“我非常氣憤政府該盡的責任不盡,對於保障勞工權益毫無作為,卻對打壓抗爭不遺餘力。”
曾威凱也在臉書公佈判決書內容,強調“頭尾去掉只有3行字的裁判,要價5000元?”曾認為,孫丟鞋是象徵性的抗議,應屬言論自由,痛批判決不合理,將提抗告。(中國台灣網 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