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終止對美部分進口汽車產品雙反措施
中新社北京12月13日電 (記者 石巖)中國商務部13日發佈公告,決定自本月15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終止徵收反傾銷税和反補貼税。
2011年12月14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徵收反傾銷税和反補貼税,實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至2013年12月14日止。
2013年6月18日,商務部發布公告,宣佈上述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將於2013年12月15日終止。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可在該措施終止日6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期終複審申請。
在規定時限內,商務部未收到期終複審申請,商務部亦決定不主動發起期終複審調查。鑑此,自2013年12月15日起,對上述產品終止徵收反傾銷税和反補貼税。
商務部條約法規司提供的資料顯示,針對該案,美國曾於2012年7月向世貿組織(WTO)提起訴訟。雙方磋商無果後,當年10月,WTO設立專家組,該案目前正在專家組審理階段。
“目前看來,美國可能會選擇撤訴,因為官司再打下去已無實質意義。”商務部條法司處長陳雨松向中新社記者分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