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今後船舶過閘口或將實行收費
昨日,記者從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船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船閘管理辦法》),將於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辦法規定將收取船舶過閘費,但開始收費時間、收費標準等尚未出爐。
據介紹,與2007年頒佈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船閘管理辦法》相比,新的《船閘管理辦法》作了三處修改。首先將原《船閘管理辦法》的“關於船舶免費過閘規定”修改為“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通航河流上修建的船閘可以收取船舶過閘費。船舶過閘費用於船閘的運行、維護和管理,以及船閘的改擴建。船舶過閘費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收取”。將原《船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修改為“500噸級以上(含500噸級)規模的船閘管理運行機構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採集水位、流量、船舶過閘的即時視頻數據及過閘船舶的相關資料信息,並實現與轄區航道管理機構和海事管理機構共享”。
另外,為增強船閘管理區域劃定的可操作性,《船閘管理辦法》第十條將船閘管理區域登記發證修改為“船閘所有人或者船閘管理運行機構應當邀請船閘所在地交通運輸、航道、海事、水利以及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批准的船閘工程設計和運行管理的實際需要共同研究確定船閘管理區域,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認。船閘所有人或者船閘管理運行機構應當按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認的區域範圍設標定界,並將有關文件存檔備案。”
據介紹,新辦法的頒佈實施,特別是實行船舶過閘收費制度,對於發揮船閘收費的擔保融資作用,籌集改擴建船閘建設和運行維護資金,解決船閘建設和運行維護資金困難問題,推進西江黃金水道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新法最大的變化就是釋放出將收取船舶過閘費的消息。”據介紹,雖然新辦法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但並不是説從明年1月1日起就開始收費。據悉,目前收費開始時間、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尚未確定,但相關部門已經成立了專門課題展開調研。(記者 王志鵬 通訊員 莫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