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副省長批永城治超亂象 治“三亂”須斬利益鏈
河南省副省長趙建才批永城治超亂象
公路治“三亂”須斬利益鏈(現場·直面時代問題 助力中國前行)
本報記者 王漢超
治超亂象意味着違法車主和執法人員存在一種違規違法的利益關係,一方願意多拉貨,一方願意多罰款,罰款成本又加劇超載。加上以罰養人,超員進人,以超載養超員,其結果必然是越治越超,陷入惡性循環。
時間:12月11日下午
場合:接受媒體採訪
“從目前調查情況來看,這是一起典型的‘公路三亂’事件。車主服毒,是執法人員由於法制觀念淡薄,執政為民意識不強,對相關問題處理不當造成的,反映出交通運輸管理中‘以罰代管’體制機制的弊端和官僚主義作風的頑固。”12月11日下午,河南省副省長趙建才接受媒體採訪,透露女車主劉某服毒事件的調查初步結論,回應稱目前已進入調查取證最後階段,幾天內將公佈正式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
大約一個月之前的11月14日,河南永城女車主劉某不堪罰款服毒,經媒體報道,“公路三亂”問題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要從體制機制改革入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公路三亂’問題。”趙建才分析説,只罰款不卸載,先罰款後上路,以及不規範使用票據等個別現象,表明違法車主和執法人員存在一種違規違法的利益關係,無形中降低了行政處罰標準,超載和罰款雙向受利益驅動,一方願意多拉貨,一方願意多罰款,罰款成本又加劇超載。加上以罰養人,超員進人,以超載養超員現象,其結果必然是越治越超,陷入惡性循環。
按國家規定,設立一個超限站,一類站標準40人,二類站35人。但在個別地方,比如事發地,人數超員達到80%甚至90%。按規定,罰沒收入只能用於道路和超限站設施維護。但是,罰沒收入卻被拿來養人。
趙建才説,“公路三亂”屢禁不止,是長期以來存在的一些體制機制弊端和深層次矛盾造成的。表面看是以罰代管,背後隱藏的是執法管理和運輸路政管理體制的不順暢,職能交叉、多元執法,僅運輸路政管理部門就有好幾個執法主體。源頭上,如改裝車輛進入市場,檢測涉及工商部門,技術安全又涉及公安部門。職責界限不清,相互交叉,造成了行政執法的錯亂。
趙建才説,還是要標本兼治。河南省交通運輸管理廳全面規範整頓,制定了十條禁令,規範交通執法行為。從長遠來看,多頭多元執法要向綜合執法轉變,整合資源,理順體制。此外,還要解決行政執法管理隊伍人員經費問題,將其列入財政預算。必須斬斷以罰代管,靠罰養人的利益鏈。
趙建才説,永城事件還在調查中。目前,省裏派出了調查組和工作組。調查組主要由糾風、紀檢、監察等部門組成,針對事件本身調查。工作組還將深入剖析原因動機,提出從長期、根本上解決“公路三亂”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