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救助體系調查:消除“盲點”亟須立法
困難人羣的無奈與辛酸,一次又一次地拷問着我國社會救助體系。
一週前,北京有媒體報道,在京打工的王秀青蝸居某小區對面的地下井長達10年之久。 而上個月的20日,河南省鹿邑縣法院審理了赫莊村農婦武文英故意殺人案。這位無助的母親,在去年2月,將農藥瓶遞給了患腦癱的雙胞胎兒子,致兩個孩子死亡,此前她曾多次求助無果。同樣在去年4月,河北清苑縣臧村鎮農民鄭豔良因沒錢做手術,在家自己鋸掉患病的右腿……
作為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之一,針對低收入人羣和困難人羣的社會救助制度,包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等多方面內容,是社會保障的最後一道防護線和安全網。
而一旦社會救助體系缺位,將會使困難羣體無法承擔生活重負。在社會救助水平穩步提高的今天,人們不禁要問:打通救助的“最後一公里”為何這麼難?
顯然,搭建一個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促成《社會救助法》的早日出台已是當務之急。只有讓法律護航制度,才能讓無望者看到希望。
“失靈”的社會救助
“貧困”的武文英對社會救助一無所知,她也未能走進社保的最後一道防護線。
2012年2月10日,無路可走的武文英拿起了農藥瓶,結束了腦癱雙胞胎兒子的生命。10個多月後,武文英選擇了自首。今年11月20日,武文英因涉嫌故意殺人,在河南省鹿邑縣法院受審。
因不堪重壓,葬送殘障親人命運的慘劇,並非僅此一例:2011年東莞白領韓羣鳳溺殺腦癱雙胞胎;2012年2月福建龍巖一老父親為了死後不連累家人,將智障女兒殺死等。
令人扼腕的悲劇,正是社會救助體系失靈造成悲劇的縮影。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認為,社會救助是面向低收入者或困難羣體與不幸者的社會保障措施,關係到最困難羣體與不幸者的基本生存權益,是公認的維護底線公平的基礎性社保制度安排。但如今我國的社會救助總體水平並不高,目前受助人口僅約佔總人口的6%~8%,而救助資金投入不到2000億元,相對10萬億元的財政收入有些偏少。
對於廣大的農村地區,救濟圈未能全覆蓋,“解壓閥”又匱乏,絕望情緒的籠罩,讓武文英們找不到出口。
武文英曾試圖求助政府,“誰也不管,説幾句不好聽的,太丟人”。直到媒體3次報道“母親照顧腦癱雙胞胎19年”的事蹟後,政府部門才送來輪椅和500元錢和兄弟倆每月共60元的低保待遇。即便如此,對這個家庭也只是杯水車薪,他們沒能走進當地相關部門的救助體系之內。
事實上,3年前,河南省實施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計劃為貧困腦癱兒童實施康復訓練,兄弟倆當時在救助範圍之列。但在“主動上報”機制下,囿於信息閉塞,村裏沒上報,知識水平有限的武文英家庭也沒申報,這對腦癱雙胞胎因此沒能進入當地殘疾人系統,得以救助。
沒能打通“最後一公里”的社會救助制度,成了壓垮武文英的最後一根稻草。
消除“盲點”亟須立法
10月30日,國務院曾召開常務會議再次專門研究社會救助,要求消除“盲點”。而農村地區,就是“盲點”之一,可是,毛細血管並不發達的社會救助體系,未能完全深入到偏遠的鄉村,打通“最後一公里”還是難題。
2003年,民政部門曾全面排查了全國農村特困户底數(農村特困户是指因大病、重殘、缺少勞動能力,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村貧困人口),初步建立起農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全面推行農村低保。
10年過去,武文英“毒殺雙子”、鄭豔良“自鋸病腿”等悲劇依舊在農村不斷上演。在12月5日召開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對“農民自鋸病腿”做出回應,明確表示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是當前社會救助中的短板。在醫療救助方面,確實存在救助面過窄、救助水平低的問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患病、特別是患大病的困難羣眾的醫療問題。
武文英家的腦癱雙胞胎,就是這一“短板”下的犧牲品。資料顯示,中國目前有600萬腦癱患者,每1000個新生兒中就有兩個腦癱患兒。面對如此龐大的羣體,可在多數地區,多年以來,並無針對腦癱兒童的特殊政策。腦癱患兒雖也能參加農村“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但康復費用沒法報銷,治療藥物也不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範圍內。高昂的治療成本,並不是所有家庭能夠承擔。
面對社會救助制度實踐中暴露出的諸多問題,社保領域的學者大多認為“亟須制定一部《社會救助法》,明確社會救助的內容,界定低保、救災、五保、醫療、住房、教育、司法等各項救助制度的具體內容和範圍,及政府在社會救助中的責任”。
“這不僅僅解決社會救助共性問題,還可使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核心的生活救助制度儘快走向定型、穩定”,長期關注並且在近10年間領銜提交《社會救助法》的鄭功成認為,“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規範,這種解除後顧之憂的制度安排就始終具有不確定性,其功能作用就會大打折扣,更何況是偏遠的農村地區。”
然而,從2005年就已啓動《社會救助法》草案起草工作,卻一直未有較大突破。人們希望“打通最後一公里”能夠早日實現。陳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