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我感覺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正在開始建立
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財產公開試點
“百姓往往能發現潛在的謊報行為”
本報記者 桂傑 實習生 祝童 《 中國青年報 》( 2013年12月15日 03 版)
日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三中全會《決定》解讀文章《如何進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提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
文章強調,着力健全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抓緊制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加強報告核查結果的運用和違規懲戒力度;建立健全對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強化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監督。
自1987年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在國內首次被提出算起,至今已有26年的時間。近年來,要求官員財產公開的呼聲日益增多,相關試點也陸續在各地出現。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重要官員財產公開已經成為國際慣例,如果中國不搞的話,確實沒有很多理由給老百姓解釋。大家希望官員財產公開並接受老百姓監督,這是一個最起碼的制度。此次三中全會回應了社會關切。”
汪玉凱表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説明在領導幹部財產公開制度的輪廓上是比較明確的,“‘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新提拔的領導幹部在重要崗位上,開始搞試點示範,試點示範的下一步就是要推開,慢慢擴大制度的實行範圍。”
據瞭解,此前,廣東一些地方率先對官員財產公示進行了試點。《廣東省從嚴治黨五年行動計劃》明確提出,探索實行黨員領導幹部家庭財產申報並在一定範圍公示制度,2014年前完成試點,在此基礎上逐步推開。
另據報道,浙江温州洞頭縣、江蘇磐安縣和灌雲縣、重慶巴南區等地也在試點擬提拔領導幹部任前財產公示。灌雲縣2012年5月17日製定出台了《新任科級幹部財產申報辦法(試行)》,在灌雲廉政網對新任科級幹部進行任職前公示時,將其申報的個人財產情況對社會公開,並對公示情況實行比例不少於全部人員30%的抽查。同時,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全天候接受羣眾監督。
今年1月,珠海市委書記李嘉曾透露珠海擬對新提拔的副處級以上幹部試行財產公示,珠海市紀委書記王衍詩此後對媒體表示,該項工作還在研究之中,一旦條件具備,便將積極穩妥推進。
*“《決定》雖然沒有明確説要全面建立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但在相關的解讀中,我感覺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正在通過三中全會《決定》的出台開始建立。”*汪玉凱説,“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出現以後,它的試點示範作用是非常有必要的。通過試點示範,進一步明確哪些職位需要公開,公開的步驟是什麼,公開以後如何接受社會監督?以及申報以後如何來核實?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等有關事項公開如何來核實?這些相關制度需要試點示範來確定。”
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認為,新提任幹部財產公開亟待三個配套機制:信息核查機制、法律追責機制、公眾監督機制。信息核查機制主要解決公示財產的真實問題,還需配套以法律追責機制和公眾監督機制,“通過法律法規等形式,制定對虛假申報、虛假公示的具體懲戒措施,比如免職、降職等;還要通過官員財產的社會公示,努力發揮公眾監督的力量,百姓往往能發現潛在的謊報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