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瓦努阿圖大使謝波華在瓦媒體發表文章:《為什麼中國劃設東海識別區》

2013年12月14日,駐瓦努阿圖大使謝波華在《每日郵報》發表文章,針對瓦個別媒體轉載西方媒體對中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的片面報道,闡述中方立場,並就有關問題加以澄清和説明。全文如下:
2013年11月23日,中國政府公佈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這是中國保衞國家主權和領土領空安全的必要舉措,也有利於維護國際空域飛行安全,符合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東海防空識別區公佈以來,得到越來越多國家和民眾的理解認同,但也存在一些誤解誤讀,甚至歪曲抹黑。鑑此,我就若干問題予以澄清。
第一,防空識別區不是領空。有的人把防空識別區説成是領空,誣稱中方侵犯他國權益;有的把防空識別區等同於禁飛區,指責中方嚴重妨礙飛越自由。這些説法都是不正確的。防空識別區與領空和禁飛區有本質區別。它不是一國的領空,而是在領空外國際空域劃設的識別和預警範圍;它不是禁飛區,不會影響他國航空器依國際法享有的飛越自由。根據國際通行做法,劃設國可對飛經其防空識別區的航空器進行識別和查證。中方劃設防空識別區,是為保障國家空防安全提供足夠的預警時間,其要義在於防衞,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目標,更不會對任何國家和地區構成威脅。
第二,防空識別區並非新生事物。自上個世紀50年代起,已有包括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印度、挪威、英國和韓國等20多個國家設立了防空識別區。極個別國家很不負責任,把中方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説成是單方面改變東海現狀,升級地區緊張局勢。事實是,日本早在1969年就劃設了防空識別區,並在此後多次擴大識別區範圍,最西側距中國海岸線130公里,並涵蓋東海大部分空域,所以日本根本沒有資格對中國合理合法的行為説三道四。我不得不遺憾地指出,去年9月以來,日方在領土爭議問題上不斷製造事端,對中國固有領土釣魚島進行所謂“國有化”,頻繁出動艦機干擾中國正常的演習訓練活動,公然發表諸如擊落中國無人機等挑釁言論,肆意渲染中國威脅,激化地區緊張局勢。日本甚至為修改和平憲法擴充軍備製造藉口,企圖否定二戰勝利成果,拒不執行《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這些所作所為嚴重損害了中國的合法權益和安全利益,損害了東亞地區的和平穩定。中國要求其他國家謹言慎行,不受其蠱惑挑唆,不要釋放錯誤信號,使極個別國家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重蹈覆轍,給地區和世界和平帶來危害。
第三,要求飛經防空識別區的航空器通報飛行計劃符合聯合國憲章、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許多國家都要求飛經其防空識別區的航空器提前通報飛行計劃,中國的做法不是特例。實際上,東海防空識別區公佈以來,大多數飛經該空域的航空公司都向中國民航部門通報了飛行計劃,即使是日本的一些航空公司也進行了通報。我也注意到,有關國家的軍機在我公佈防空識別區後就正視了其存在。東海方向空域航路密集、飛行繁忙,中國要求飛經該區域的航空器通報飛行計劃和相關信息,有利於保證空中飛行安全、避免誤解誤判。中國一貫尊重各國依國際法享有的飛越自由,國際航班在東海防空識別區內按規則正常飛行,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事實也是如此。
此外,中國軍隊維護國家領土領空安全的決心和意志堅定不移,完全有能力對東海防空識別區實施有效監管。通常情況下,監管是通過通報飛行計劃和雷達應答識別等方式進行的,必要時也可起飛軍機進行識別查證。具體採取何種監管方式,要根據航空器的軍用民用屬性、威脅程度和距離遠近等因素確定。當判明航空器對我不構成威脅時,則不需要起飛戰機,但會進行必要監視;當判明威脅達到一定程度時,則會適時出動軍機予以識別處置。眾所周知,民航飛機的屬性決定其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不會構成威脅。
我還要強調,中國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始終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東海防空識別區是安全區而不是風險區,是合作區而不是對抗區。東海的獨特地理環境使中日兩國防空識別區範圍不可避免地發生重疊。在防空識別區重疊空域內,我們願與有關各方積極溝通協調,共同維護飛行安全,促進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