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退休官員任慈善組織負責人 成去行政化障礙
做慈善,需要專業的人用專業的辦法從民間募集資金明明白白做,這是公益組織運作最起碼的要求,但長期以來國內很多公益組織卻很難做到這些。
“去行政化”何時不再“留一手”?
公益組織“去行政化”並不是一個新舉動,政府、業界、百姓對此早已形成共識,近年來北京、廣東等省份已率先在公益組織“去行政化”上做出表率,推動現職公務人員退出慈善組織。今年有了進一步發展,新制定的《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明確表示,離退休後的公務人員確需兼任的,也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批。
從“去行政化”的具體行動上來看,政府是採取了“先易後難”的辦法。現職公務人員退出慈善組織難度較小,就先行一步,對退休官員大量在慈善組織擔任負責人的現象,各地政府在舉措上還是非常謹慎。
從記者的調查看,黨政羣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官員大量在慈善組織擔任負責人,已然成為國內公益組織“去行政化”的一大障礙。這些人員人數不多,但能量大,如何安排好這些人成為各地公益組織“去行政化”的一大難點。
今年新制定的《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在國內率先明確提出對退休官員任職公益組織進行約束,這是國內慈善專業化的一大進步。但是這個文件只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還留下了一些模糊灰色地帶,而恰恰是這一點,很可能會使慈善組織的“去行政化”大打折扣。
對此,部分專家建議,各地政府在慈善組織“去行政化”的規定今後應進一步具體化,對想要任職慈善組織的退休幹部,應按現代慈善標準嚴格要求,如任職慈善組織,今後首先需通過國家組織的社會組織工作師、會員管理師或勸募師等工作人員資格考試;擔任慈善組織負責人和項目管理人員的,應公開參與招聘和差額選舉;對於“以權募捐”和運用善款不妥的,要進行問責。
“以權募捐”何時了?
老百姓慈善捐款本應發自內心,我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四條明確規定:“捐贈應當是自願和無償的,禁止強行攤派或者變相攤派。”然而,這一法規在現實中卻屢屢被無情嘲弄。現在國內變相攤派的募捐十分普遍,就在慈善風氣較好的一些省份也會出現,如今年對上海市募捐情況的一份調查顯示,上海人平均每年募捐次數為2.85次,其中被動募捐的很多。
被動募捐不僅傷害了老百姓的慈善心,而且對於接受被動募捐的慈善組織來説,長遠來看也是有害的。它使越來越多的老百姓對之反感,誰也不會主動與之打交道。而離開老百姓的支持,僅有權力的持扶,還談何發展?
現在有一些長期靠被動募捐生存的慈善組織也已認識到這個問題。東部一家省級慈善組織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一些與政府關係好的國有大企業也開始反對被動募捐,企業老總會提出很多具體的慈善要求,靠關係拉善款的難度已越來越大。慈善組織要生存和發展,今後必須要靠培養公信力取信於民,靠權力、靠關係募捐的路已越走越窄。
不過想要改變“以權募捐”的現狀,僅靠一些慈善組織負責人的內心反醒,是遠遠不夠的。對此,一些專家建議,要從根子上解決被動募捐,需要國家從法律和制度上確保慈善不被權力劫持,對於強行攤派或者變相攤派的慈善組織,負責人應問責、組織應整頓。
明明白白做慈善何時成為“鐵律”?
明明白白做慈善本是天經地義的事,然而近年來媒體曝光的多起慈善醜聞,使得老百姓對國內慈善的透明度充滿了懷疑。他們開始前未所有地重新打量每一家慈善組織,重新確立對每一家慈善組織的信任度,這在今年四川雅安地震中表現得特別明顯。
4月22日民政部發出《關於四川蘆山7.0級強烈地震抗震捐贈活動的公告》,提出“個人、單位有向災區捐贈意願的,提倡通過依法登記、有救災宗旨的公益慈善組織和災區民政部門進行”。這是我國第一次在震災中沒有規定公眾必須給誰捐款,而是説可選擇公益組織捐款。這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至少讓所有的公益慈善組織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客觀上,也讓老百姓第一次可以用手投票對每個慈善組織打出信任分。
對比是明顯的,在四川雅安地震首日,在慈善界有着較好聲譽的民間基金籌得捐款1000多萬,而近年被百姓不斷質疑的紅十字會只籌款10多萬元。
正是有了對失去老百姓信任的恐懼,一些慈善組織才能把明明白白做慈善奉為“鐵律”。對此,專家們建議,今後對於每筆善款的流向,必須加大各方面的監督,得多一些較真的人對善款進行窮追猛打的追查,同時政府也要出台相關的法律和制度,保證老百姓用手投票的權力,以及對弄虛作假做慈善的人的責任追究。(記者 毛海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