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試水”公車改革 個人公務交通將按月補貼
江西新余“試水”公車改革 個人公務交通將按月補貼
江西新余市1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將在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推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於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大部分公車將被拍賣,對參加車改的縣級(含縣級)以下人員分9檔發放個人公務交通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2500元不等。
近年來,公務用車不斷增加,使用管理中時常出現不良現象。為此,新余市決定在江西率先推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以規範公務用車制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改進工作作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據新余市政府副秘書長、車改辦常務副主任龍生仁介紹,車改按市域內和市域外劃分,採取貨幣化與市場化相結合方式,並在政策制定和實施過程接受社會監督。車改實施的範圍為:市級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事業單位、民主黨派、縣級(含縣級)以下羣眾團體。市(廳)級幹部暫不參加車改。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學校、醫院和經費不在地方財政列支的單位暫不參加車改。離崗退養人員、離退休人員和離崗創業人員不參加車改。
車改後交通補貼共分為兩部分,其中個人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從科員(辦事員等)到正縣(實職)共分9檔,經核撥後,由銀行逐月打入“新余市公務用車改革市民卡”中,每人每月300元-2500元不等,只能用於與公務交通有關的支出,除特殊情形外,一律不得變現。此外,單位公共交通經費則按照該單位個人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總和的10%-15%劃撥。
據瞭解,涉改車輛經評估後,除少部分由新組建實行企業化運作的市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選用外,其餘車輛一律公開向社會拍賣,拍賣款項全部上繳國庫。車改後,新余將建立全市統一的綜合執法用車平台,採取集中停放、統一標識、統一加油、統一維修等措施,對保留的必要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進行管理,以避免車改後“補貼照領車照坐”等腐敗行為的發生。(記者胡錦武、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