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保證書案受害人獲98萬元國家賠償 稱太少不滿意
閲讀提示|被羈押近12年後,今年4月25日,平頂山中院重審並當庭宣告李懷亮無罪釋放。之後,李懷亮申請國家賠償380萬餘元。昨日上午,記者從平頂山中院獲悉,該院根據《國家賠償法》相關規定,對李懷亮申請國家賠償一案作出國家賠償決定:賠償李懷亮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的賠償金78.08227 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駁回李懷亮的其他賠償請求。
事件回放
2001年8月2日夜,平頂山市葉縣灣李村一13歲女孩在村北河堤遇害,同村村民李懷亮因當晚曾在案發現場附近經過成為嫌疑對象。
2001年8月5日、6日,葉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殺人,連續兩天對李懷亮留置盤問,同年8月7日,對李懷亮刑事拘留,同年9月13日李懷亮被逮捕。此後數年間,該案歷經七審三判,均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
2004年,平頂山中院在證據不足、爭議較大的情況下,為了避免被害人家屬上訪,與家屬約定儘量判李懷亮死刑,即引起廣泛關注的“死刑保證書案”。
今年4月25日,平頂山中院作出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李懷亮犯故意殺人罪證據不足,判決宣告李懷亮無罪,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李懷亮也因此被稱為“國內疑罪從無當庭無罪釋放第一人”。
索賠
要求賠償380萬餘元
今年6月3日,李懷亮向平頂山中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申請書中,李懷亮除要求平頂山中院賠償379.67萬元外,還要求平頂山市公安局、平頂山市檢察院、平頂山中院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禮道歉。
6月9日,平頂山中院召開賠償聽證會,會上,李懷亮將申請國家賠償的數額增加到380.12萬元。同時,變更了要求公安局、檢察院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僅提出要求法院對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李懷亮的代理人認為,經重新測算,李懷亮被關押的時間應為4282天,而非原先所算的4279天;另外,由於家裏的房子已不具備居住條件,李懷亮在葉縣租房花了4000元,這些開支也被列入賠償數額,最終確定賠償數額為380.12萬元。
結果
獲98萬元國家賠償
昨日上午,平頂山中院在聽取了李懷亮及其代理人的意見,依法進行審查後認為:李懷亮實際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按照最高法院公佈的2013年國家賠償標準,賠償其被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78.08227萬元。根據李懷亮被羈押時間、工作生活所受到的影響、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及平均生活水平,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對李懷亮提出的其他請求,因不屬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範圍,不予支持。
對於李懷亮提出的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問題,因法院在宣告李懷亮無罪後,已通過答記者問的方式,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法院辦理該案,聽取李懷亮意見時,也當面向其賠禮道歉,故法院對李懷亮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義務已經履行。
不滿
感覺賠償太少了
昨日上午10時,姐姐李愛梅陪着李懷亮拿到了國家賠償書,上面的賠償金額為98萬元。“我們感覺太少了,坐牢12年,出來後已經家破人亡,但拿到的賠償金還不到百萬。”李懷亮説。
李愛梅表示,賠償辦告訴她説,因各個地方的經濟水平不一樣,因此最終做出的賠償數額也不一樣,相比浙江叔侄案,河南省能夠給予李懷亮的賠償數額只能這麼多。李愛梅説,要回家和家人商量後,再決定是否申請複議。
“同命應當同價。”李懷亮的代理人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永傑律師和藺文財均認為:與浙江叔侄案的賠償相比,李懷亮案賠償的數額偏低。浙江案件,羈押10年,賠償110萬,而李懷亮被無辜關押12年,僅賠償98萬元。
代理人表示,需要與李懷亮及其家人商量後,再決定是否向河南省高院申請複議。
解釋
賠償數額符合法律規定
針對李懷亮的賠償標準問題,辦案人員認為:“國家賠償最主要的兩個部分是侵犯人身自由權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前者是以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失去人身自由多少天,就拿這個日平均工資乘以多少天。後者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可以參照民事糾紛中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標準執行。”
最高法院根據全國在崗職工2012年日平均工資(182.35元),確定2013年國家賠償決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數額為每日182.35元。李懷亮的賠償標準就是依據上述標準計算出來的。在現行法律規範下,這個賠償數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説法
這筆錢是對他12年冤案的賠償
對於李懷亮案,至今仍有網友擔心,目前真兇尚未歸案,就連公安、檢察機關也認為,不能排除李懷亮的作案嫌疑,“疑罪從無”是不是在放縱犯罪?李懷亮把賠償他的錢花完了,又查出是他怎麼辦?
對此,省高院院長張立勇認為,無罪推定、疑罪從無,是為了更好地打擊犯罪,同時保護人權。如果李懷亮不是真兇卻依然被羈押,那真正的兇手豈不是一直逍遙法外?如果公安機關有證據證明李懷亮的確是殺人兇手,法院依然會對其依法作出判決。而目前對李懷亮的國家賠償,是對其在司法部門無法確認其犯罪證據的情況下,將其關押近12年,是對他12年冤案的賠償。
李懷亮最終獲國家賠償金額為98萬元
2012年日平均工資(182.35元)×被限制人身自由天數(4282天)+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國家賠償金額(98.08227萬元) □記者韓景瑋通訊員王鋒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