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成為全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城市
記者昨日自市金融辦獲悉,日前中國銀監會宣佈新增包括青島在內的10個城市作為消費金融試點城市,青島由此成為全國第二批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城市,島城市民又將多一條 “借錢消費”的渠道。
所謂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根據銀監會辦法規定,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和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是消費金融公司一大主營業務,前者是指用於購買約定的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耐用消費品的貸款;後者則是用於個人及家庭旅遊、婚慶、教育、裝修等消費事項的貸款,而房貸和車貸則不屬於消費金融公司的發放範圍。在貸款額度上,銀監會規定將消費貸款額度限制從原來的“借款人月收入5倍”變更為更具可操作性的20萬元。
此前,銀監會曾於2009年7月確定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各設立了1家消費金融公司進行試點。(記者 傅 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