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央企設置公積金提取上限 專家建議加強資金監管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北京一家央企的內部網站昨天發佈通知稱,按照國家規定,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將設定上限,為每月3760元。雖然這個消息沒能得到中央國家機關住房管理中心和其他企業的證實,但無疑國家正在嚴控超標繳納公積金的違規行為。而3760元的上限仍被網友認為尺度太大,甚至超過了自己的工資。那麼,飽受詬病的住房公積金制度該何去何從?
早前,各地也頻曝出"天價住房公積金"事件,例如吉林煙草公司高管的公積金賬户每月入賬額均超過1.4萬元,高出當地制定的繳存上限的3倍。而另一面,很多私企並不給員工繳納或者繳納極為少量的公積金,一年算下來,光在公積金這一項上,就與央企員工相差數萬元。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直言,一些國企的住房公積金相當於低收入羣體的幾倍收入,“住房公積金已涉及公平問題”。財經評論員馬光遠也認為,制度推出22年後,房價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住房公積金不再適應當前的形勢需要,可以考慮用其他制度來取代。
馬光遠:整個公積金上繳沒有限額的話,很容易形成一些逃税、很容易形成一些不公平。目前的這個公積金現在要幫助大家去買房的話,基本上已經是杯水車薪,我們現有的公積金制度是不是可以考慮真的可以給它畫一個句號,到我們用真正的時候比如説租房免税等等這麼一些辦法來替代住房公積金。
不過,財經評論員葉檀並不贊同這樣的觀點,她表示,防止公積金異化為央企的隱形福利固然十分必要,但不能殺雞取卵,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一項住房保障制度,有助於減輕城市居民購房的貸款壓力,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葉檀:公積金它其實非常清楚,它的是為種低收入階層購房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的,所以公積金不能易化成為央企的隱性福利,如果一旦發現發生這種情況的話,那麼其實就要修改規則,讓它重新回到為中低收入階層購買首套房提供優惠利率的這個軌道上來。
住房公積金除了因崗位不同而相差極大以外,“提取困難"也一直是個很大的問題,這也直接成全了代取公積金的中介機構。既然這樣,公積金制度有沒有改進空間?
張先生在北京工作了5年,由於工作頻繁更換,他前後取過三次公積金,且都是通過中介機構。
張先生:我第一次取應該是在10年,那時候很鬆的,你發票只要交過去,他也不看你發票真假,後來就變得很嚴了,你每次拿發票過去他都會驗一下你的發票是不是真的,假的話就很麻煩,假的話你那有檔案,基本上這一年你就不能再取公積金了。
張先生説,租房的房東在外地,根本不可能把房產證和身份證原件交給自己,他也沒有像其他人那樣,用看似合規的方法借證取款。
張先生:你要借別人的房本很麻煩的,而且有一種説法就是説如果你借別人房本可能你的房租就會作為你的固定收入什麼的,交個税的時候可能會有些影響什麼的。
張先生説,自己之所以要提出來,首先是對政策的穩定性不放心,怕哪天不讓取或者設定了取款的上限,沒辦法一下子取出來。另外錢放在公積金賬户收益太低。本月,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發佈了住房綠皮書,指出,獲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很多,導致繳納人不能及時取出住房公積金,而且,公積金中心通過公積金存款或其他方式獲得的收益,並不能歸繳存人所有,各地挪用現象嚴重。葉檀認為,要想讓公積金制度更好的實施下去,就應該提高其使用效率,並加強監管。
葉檀:公積金它是性質非常明確的互助的組織,如果説它現在存在效率不高這些問題的話,那我覺得應該修改規則,然後由基金的持有人來設立一個基金委員會。對於基金的利率,對於基金的使用是不是應該允許這筆錢用到公益領域去,或者用到市場領域去進行投資。所以我覺得是一個規則的改變,而不是説我們非得要去做一個政策銀行,做一個什麼政府的政策優惠,我們現在公積金問題已經這麼大了,難道成立一個廉價房貸銀行問題不會更大嗎?(記者馬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