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國:一些養老機構片面追求規模 忽視軟件建設
中新網12月23日電 最新一期《學習時報》刊發對民政部部長李立國的採訪。李立國表示,一些養老機構偏重硬件建設,片面追求基礎設施的規模和檔次,忽視完善機構服務功能、健全規章制度、實施標準化管理等軟件建設。
民政部最近頒佈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兩個部門規章。對此,李立國指出,民政部之所以制定出台這兩個部門規章,主要是基於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建立了養老機構行政許可制度,賦予了民政部門對養老機構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的職能,從法律層面明確了相關要求。但法律規定畢竟是相對原則,上述兩個辦法通過對養老機構設立條件、許可權限、變更終止、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機制程序的設計,進一步明晰和強化了民政部門實施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和日常管理的任務及操作規定。
二是全面規範養老機構內部管理。兩個辦法通過設定養老機構的服務範圍、服務協議、服務內容,並從規章制度、人員要求、收費管理、捐贈和志願服務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應急管理、投保責任險、檔案管理、民主管理、機構變動時老年人安置等方面,對養老機構內部管理進行了規範,進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切實保障養老機構投資主體權益。近年來,國家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等民間資本興辦養老機構,越來越多的民間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形成了多種所有制成分、多方面社會力量共同興辦養老機構的良好局面。
李立國強調,但是,相當一部分投資主體在申辦養老機構之前,對於養老機構的條件、標準和要求等並不瞭解,導致一些養老機構偏重硬件建設,片面追求基礎設施的規模和檔次,忽視完善機構服務功能、健全規章制度、實施標準化管理等軟件建設。兩個辦法從名稱、住所、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活動場地、資金、牀位數以及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等硬軟件兩個方面,明確了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有利於引導民間資本理性興辦養老機構,保護投資主體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