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多粥少案件難求 台灣“流浪律師”逐年增加
據台灣媒體報道,繼流浪教師後,也出現僧多粥少案件難求的“流浪律師”;律師公會全台聯合會統計,全台有照但未執業的流浪律師,多達5800人,且逐年增加中。
中部某鄉代會辦公室,經常可見提着公事包的陳姓律師,和幾名調解委員泡茶身影,“劉委員,這件車禍若調解不成,就交給我來打官司。”
陳姓律師幾乎每個星期都來報到,希望能兜到案子;他苦笑説“沒辦法。這個月還沒接到案子,只得來這裏找。”
為打破律師以往寡頭獨佔的現象,降低接案價碼,讓一般民眾有需要都能請得起律師,不斷提高律師高考錄取人數,律師錄取人數變多,但案件成長有限,市場大餅不夠分,流浪律師一年比一年多。
律師公會全台聯合會統計,到上月為止,取得律師執照的有13000多人,僅7656人執業,不到六成。台南律師公會理事長李合法表示,南市律師登錄人數較五年前增加一倍,市場相當競爭。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楊姓律師今年完成實習,執業兩、三個月,月薪4萬(新台幣,下同)多;他説,班上有十多人考上律師,目前只他一人執業,其他人有的去當公務員、有的在補習班教書。
“我在這裏朝九晚五,月薪5萬元,何必出去執業?”一名有律師資格的法官助理説,同學有不少人考上律師,但剛出道自行執業難有案源,“每年法院招考法助,都不乏律師來考。”
律師錄取人數大增,市場競爭,事務所案源減少,也影響到提供實習意願。
依規定考上律師後,必須參加一個月的律師研習所研習、五個月的事務所實習,才能取得執業資格。
律師張藝騰考取後,到爸爸的律師事務所實習;有法官助理考上律師後,請法官幫忙找到實習的事務所。但不是每個新人都這麼幸運,沒有背景或人脈,常找不到事務所實習。
“實習律師啥都不會做,事務所還得付薪水。”一位資深律師表示,都會區的聯合律師事務所,大都不接受新人實習。
律師公會全台聯合會最近將討論,日後接受新律師實習,事務所無需付費,甚至考慮討論實習的新律師,每個月應付給事務所5000至1萬元“學費”,解決準律師實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