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批次啓動大規模幹部交流
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打破幹部部門化、加強幹部跨條塊跨領域交流要求,推動幹部交流規範化常態化長效化,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培養歷練幹部,激發幹部隊伍活力,加強勤政廉政建設,近日,全市範圍內一輪大規模的幹部交流正式啓動。此次交流,涉及市管幹部,市級機關部門單位中層幹部和鎮街負責人,以及承擔執紀執法職能、直接服務羣眾的基層站所主要負責人等3個層面。
市委專門出台《關於進一步推進幹部交流工作的意見》,對交流對象、組織實施及相關工作要求作出明確規定。《意見》出台,也是這次市委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重要舉措之一。《意見》提出,缺乏兩個以上單位任職經歷或缺少基層工作經驗的市管副職後備幹部,將有計劃地安排跨區域跨部門交流,市級機關部門中層正職和鎮街主要負責人也要互派交流。《意見》規定,市級機關部門擔任中層正職滿10年的要有計劃安排跨部門交流;從事執紀執法、幹部人事、審計、項目審批、資金管理等工作的中層正職,任現職滿5年的應當跨部門交流,滿7年的必須跨部門交流。除此之外,《意見》還對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如任職迴避,必須交流的對象進行了重申。對全市幹部交流下一步需要規範的進行了明確,如市級機關部門領導班子正職任現職滿10年的必須交流,副職任現職滿10年的應當交流,副職分管工作滿一定年限進行分工調整;如基層站所負責人,任現職滿4年的必須交流。
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次幹部交流範圍較大、批次較多、涉及多個層面,將按幹部管理權限,分層分類分批次有序組織實施。為確保有效推進,市紀委(監察局)、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聯合下發交流工作紀律通知,要求全市各級機關和全體幹部嚴格執行。據悉,目前基層站所負責人交流和市級機關部門中層幹部交流已相繼啓動,明年1月中下旬到位,其他方面的交流,明年2月底前全部實施到位。(通訊員 組軒 記者 毛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