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明年起輕微事故主動撤除 一般違法行為不罰
昨天,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發佈了“升級版”的交通事故處理服務六條措施,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有關負責人説,新舉措有四點變化:一是將輕微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作為機動車駕駛人學習培訓和考試發證必學必考內容,“江蘇將立即更新駕照理論考試省級題庫,明年起作為學員的必考內容之一。”
二是充分利用道路監控,主動幫當事人攝取保存現場證據,“指揮中心發現交通事故後,立即調動監控拍攝事故畫面,用短信或電話直接通知當事人,告知已為其固定證據,讓他們立即撤離現場,到理賠服務中心處理即可。”
其三是對“人未傷、車能動”,符合自行協商處理範圍的事故,因未撤除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依法處以200元罰款,並對其其他違法行為一併處罰。涉及兩車以上的事故,一方當事人拒不撤離現場的,其他當事人可以利用手機等具有錄音、拍攝功能的設備進行取證,作為將來交巡警或理賠時的依據。有關負責人提醒,凡符合自行協商處理的事故,對主動撤除現場一方的一般違法行為,交巡警不予處罰。
最後,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中,一方當事人拒不按約定至保險理賠服務中心辦理相關事宜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憑事故現場記錄書、現場照片等證據,向駐點民警申請事故認定和理賠幫助。南京市交管部門採取了反制措施:若經認定對方無正當理由,故意不到理賠中心去,交警會在系統內將其鎖定,當其辦理年檢、過户等服務時,受到特別的限制。
【其他亮點】
事故處理網上可預約查詢
此次我省規定,建立事故信息網上查詢和損害賠償網上調處大平台,對相關法律法規、事故處理流程、損害賠償標準、檢驗鑑定機構、交通事故處理狀態、事故處理民警等信息全部上網公開,並推行事故處理網上預約、遠程調解。
肇事逃逸案滾動徵集線索
2014年1月1日起,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羣眾和事故當事人在向110報警的同時,可以直接向江蘇交通廣播網025-96911電話通報。交通廣播網在節目中插播肇事逃逸案件現場信息,同時通過廣播、微博、微信等渠道,發動知情者提供線索。
逃逸案特困受害者享救助
對因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長期無法偵破,導致受害人家庭特別困難,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無法及時獲得賠償造成家庭特別困難的,給予一次性生活救助。(通訊員 蘇交軒 揚子晚報記者 於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