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承接國務院99項行政審批事項
近日,省政府印發關於做好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落實和銜接工作的通知,按照國務院要求,我省取消對應的行政審批項目17項,承接國務院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99項,取消對應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2項,承接評比達標項目2項。
記者從省編辦瞭解到,國務院下放管理層級的99項行政審批事項,涉及到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等多個部門。在沿海新建年吞吐能力200萬噸至500萬噸煤炭、鐵礦石、原油專用泊位項目核准,企業投資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按照國家批准的規劃核准等事項今後將由省發改委承接;商品房預售許可,原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批,改為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承接。另有擬取消和承接的行政審批項目各1項,由於該項目涉及地方性法規,省政府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
各級、各有關部門對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要加強後續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對國務院下放的審批事項要與上級部門搞好銜接,制定承接方案,規範審批程序,壓縮辦結時限,切實提高行政效率。取消和下放的事項涉及部門規範性文件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2014年1月20日前組織修改;涉及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的,按立法程序抓緊辦理。
對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各級、各有關部門相對應的事項(含對應的審核、初審事項)一律取消,不得變相實施。承接的行政審批項目,省監察廳要及時納入電子監察系統,對違規行為實行網上警示和問責。省編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市、各部門落實和銜接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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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省政府發佈《關於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減少行政許可的意見》。《意見》指出,全省現有省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要取消三分之一以上,主要指向投資審批、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許可等。實際執行情況,遠超預期。
今年,我省已經取消63項行政審批事項、下放56項。省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由87項減為25項。(記 者 張春曉 通訊員 李保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