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募兵制 台志願役士兵2014年起加薪
中新網12月26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為配合募兵制,台灣當局行政機構負責人江宜樺已核定,從明年元旦起,調增士官、士兵的志願役“勤務加給(補貼)”每月2000元至4000元(新台幣,下同)。
台灣當局行政機構今天表示,為增加招募留營誘因,江宜樺昨天核定防務部門“配合募兵制軍職人員待遇調整案”,從明年元旦起,調增士官、士兵的志願役勤務加給每月2000元至4000元;這次志願役勤務加給的調整,以志願役士兵為優先,各等階軍官待遇未作調整。
行政機構稱,以志願役二等兵為例,每月薪資由現行29625元,調高為33625元,若又於南沙外島地區服役,加上地域加給2萬元,每月薪資可達53625元。
行政機構指,其他包括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留營慰助金等項目,將視志願役士兵獲得情形及當局財政狀況,列為後續推動方案適時再檢討。
行政機構表示,實施募兵制並非一蹴可幾,執行過程必然面臨許多問題與挑戰,應循序漸進,因時制宜,持續檢討精進;行政機構已成立“推動募兵制項目小組”,由“政務委員”林政則定期召開跨部門會議,協調並整合相關資源,以有效落實募兵制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