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社會撫養費數據“打架” 政協委員呼籲規範統計
25日,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發微博稱,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答覆》中公佈2012年廣東省各地徵收社會撫養費總額為26.13億元,這與廣東省衞生計生委通報的數額14.56億元相差了11.57億元。該話題也引發了網友的熱議。就此,記者聯絡到韓志鵬,他表示會繼續推進審計廳介入調查,並強調社會撫養費應該專款專用,比如救助失獨家庭等。同樣關注此問題的吳有水律師也提出:要明確社會撫養費的用途。
對於數據差額問題,昨日,廣東衞計委表示,該金額是指2012年度違法生育者實際繳納的金額,而省財政廳提供的26.13億元為2012年度財政決算數,該金額為2012年度全省社會撫養費入庫金額,是根據各市縣財政部門上報的決算數彙總形成的全省決算數,既包括2012年度違法生育者所繳納的金額,也包括往年違法生育者所繳納的金額。
衞計委解釋,之所以會出現往年違法生育者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情況,一是由於財政核算採用收付實現制,二是由於一部分往年違法生育者確有實際困難,按規定採取了分期繳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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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韓志鵬對記者説,兩個部門數據相差這麼多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對於目前的狀況,他希望請第三方審計廳出面,這樣更有説服力,更能取信於民。此前,廣東省審計廳在給韓志鵬的答覆中曾表示,由於社會撫養費主要由縣級政府進行徵收和管理,資金使用較為分散,資金額相對較小,受審計任務重、審計力量不足的限制,省審計廳對社會撫養費關注不夠,近年來未組織過專項審計。今後將加大包括社會撫養費在內的民生費用的監督審計。對此,韓志鵬表示:“現在只是隔空喊話,之後我很可能會向他們討教。”
韓志鵬還説:“對於社會撫養費情況,政府應該主動曬、年年曬、曬明細,而且不能只在省、國家層面曬,應該由徵收主體的各縣、區來曬。上級政府應該給出一個統一的統計口徑。”
另外,韓志鵬表示,社會撫養費應該專款專用,不是返還給計生部門,而是救助失獨家庭或是困難的獨生子女家庭。
他告訴記者:“馬上就到明年兩會了,我會就這個事兒向政協提交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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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記者致電廣東省審計廳,其辦公室張主任向記者表示,審計工作是按年度計劃進行的,對於社會撫養費的審計工作,現在還不能回答。她還説,全國審計會議將會召開,在此之後春節前夕,廣東省會召開省內審計工作會議,到時候會安排2014年的審計工作。
關於社會撫養費問題,早在今年7月11日,律師吳有水向全國31個省級計生委及財政廳(局)共62家單位申請要求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收支及審計情況。而7月31日,原廣東省計生委向吳有水寄送了《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如今,廣東省衞生計生委與財政廳公佈了數據,但是相差甚遠,對此,吳有水律師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他認為,財政廳公佈的數據相對真實,但同時表示“這也不是全部數據,實際應該比這個大”。他解釋:“因為廣東省財政廳能夠統計到的數據只能是事實際已經上繳財政的金額。據我瞭解,實際上還有一部分沒有上繳財政的,也就是沒有使用正式票據的,而沒有使用票據甚至無白條的,財政部門無法統計。”
那麼,為什麼會產生這種情況呢?吳有水告訴記者,因為計生部門一方面面臨徵收社會撫養費任務,一方面要控制人口增長。若按照違反計劃生育情況如實上報上級計生部門,也許會顯露沒完成“控制人口指標”這個問題。計生部門數據是根據人口增長指標得出來的,所以,肯定有隱瞞成分。
關於要求審計介入調查問題,吳有水説:“同級審計比較困難,我覺得應當是政府監察部門起到監察作用,由監察部門帶頭,配合審計部門清查。”
吳有水還強調:“公開並不是目的,我們要的不僅僅是數據,到現在為止,錢是如何使用的誰也説不清楚。我接下來希望在法律的層面努力,明確社會撫養費用途。執行計劃生育應當以鼓勵為主,比如説增加嚴格執行計劃生育人的獎勵。另外,對於失獨家庭的幫助力度應當加大。社會撫養費應當用於對計劃生育獎勵、幫助上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