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支柱防範政府性債務風險 中國不會出現“底特律”
中新社北京12月30日電 題:四大支柱防範政府性債務風險中國不會出現“底特律”
中新社記者 龐無忌
在中國審計署30日發佈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公告中,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約10萬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債務規模,被多位專家視為處於風險可控的區間。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等專家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指出,債務總量風險可控加之償債能力較強,類似“底特律”的城市破產情況不會在中國重演。
審計署當日發佈的數據顯示,2012年底中國政府性債務的總負債率(年末債務餘額與當年GDP的比率)為39.43%,明顯低於國際通常使用的60%的負債率控制標準參考值。
審計署新聞發言人陳塵肇指出,從國際通常使用的負債率、政府外債佔GDP的比率、債務率和逾期債務率四個風險控制指標來看,中國的各項債務率均處於相對較低的水平。同時,中國經濟仍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將為債務償還提供根本保障。
除負債率相對較低外,王雍君表示,中國各級政府有四大防範風險的主要支柱,有較強的償債能力。
他指出,首先中國政府擁有龐大的公共資產,其中優質資產的數量巨大。
在中國的債務投資中,很大部分被用作公路、鐵路、保障房、生態建設等公益性和基礎性的項目。一方面這些資產能在後續產生財務回報;另一方面,機場、高速公路、鐵路和港口等基礎設施建設也能夠帶動整個地區的經濟增長。
同時,中國許多地方政府擁有充足的土地儲備,這些土地可供開發、出租、出售,需要變現時,能夠迅速形成現金流,用於償債。與許多歐美國家不同的是,中國具有較強的資源調配能力。在出現局部風險時,可以通過全國性、全省性的資源調配緩解償債壓力。
此外,王雍君透露,許多地方政府也有較為充足的現金儲備,而且大都處於可動用的狀態。在出現償債風險之時,穩定充足的現金流將能有效緩解風險。
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看來,對於債務風險的判斷必須與資產相結合。劉尚希也認為,鑑於中央和地方有大量資產存在,中國約20萬億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是可控的。
他指出,這些資產一方面是為經濟的發展增加後勁,完善基礎設施;另一方面,有些資產可以隨時變現,償還債務,降低風險。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專家提醒,目前地方債通過信託等非正規平台的投融資日益多樣化。但由於這些融資渠道不在官方監管框架內,風險隱現。同時,由於缺乏在地方債方面的問責機制和借債的風險意識,恐會加劇地方“只借不還”的狀況。
劉尚希認為,應將地方債納入幹部考核的範圍內,開展離任審計,以打破“風險大鍋飯”,避免將欠賬留給下一任政府。
王雍君也指出,由於地方政府經常使用土地作為擔保,向銀行借債。這也導致一旦土地價格出現明顯下跌,擔保物價格下降,銀行系統將受到較大的衝擊,因此也需要降低地方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程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