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議會下院批准重組二級銀行相關法案
國際文傳電訊社12月25日阿斯塔納訊,哈馬日利斯(議會下院)批准《關於對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重組後二級銀行繼續發展的若干法律進行補充和修改》法。馬日利斯金融預算委員會指出,該法案旨在完善哈薩克斯坦股份公司和證券市場立法,整頓金融部門,優化國家在重組銀行中的股份,減少額外支出。制定這一法案的目的是完善重組二級銀行發展的相關法律。
哈經濟和預算規劃部部長多薩耶夫稱,該法案規定《銀行和銀行業法》取消對合並重組期間購買其他銀行股份的限制。此外,《股份公司法》和《銀行和銀行業法》要求通知債權人、存款人、儲户、記者和借款人以合併方式重組的信息,新法案規定可通過媒體進行。修正後的《股份公司法》將允許根據市場估值方法評估重組後的銀行。《有價證券法》規定,以合併為形式的有價證券交易註冊,如果其中至少一方為重組後的銀行,則按照央行相關規定進行。多薩耶夫還介紹稱,由於實際上不可能取得所有抵押權人對更換抵押品和取消查封的同意,新法案規定無需抵押權人的同意實施抵押品更換,但抵押權人自動獲得合併銀行股權。(李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