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富平販嬰案嫌犯張淑俠被控拐賣兒童並致死
富平張淑俠案於今天(12月30日)上午9時庭審理,渭南市中級法院官方微博“@東秦法苑”直播庭審過程。據“@東秦法苑”播報,渭南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稱,張淑俠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多人,並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午9時15分左右,“@東秦法苑”發佈起訴書指控。
內容如下:
1、2013年7月16日,被告人張淑俠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以來X峯、董X姍所生男嬰有病為由,讓家屬簽字放棄嬰兒。當晚張淑俠將男嬰抱回家中,打電話聯繫山西省臨猗縣的潘X串。7月17日凌晨3時許,潘X串和其子崔X駕車來到張淑俠家中,以21600元的價格將男嬰買走帶回家中。其後潘X串經王X丁和黃X娜介紹,潘X串丈夫崔X梁從旁協助,在其家中以59800元的價格將嬰兒賣於河南省內黃縣梁莊鄉後河村的朱X奇、趙X軍夫婦。後該男嬰已被解救並送還來XX夫婦。
2、2013年5月29日,被告人張淑俠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以王X豔所生的雙胞胎女嬰有病為由,讓家屬簽字放棄嬰兒。後張淑俠將兩名嬰兒抱回家中,打電話聯繫潘X串。後潘X串和崔X駕車來到張淑俠家中,以30000元的價格將兩名嬰兒買走帶回家中。其後潘X串經黃X氏介紹,崔X梁為買家帶路,在其家中以46000元的價格將其中一名女嬰賣于山東省鉅野縣的任X欣夫婦。另一女嬰寄養在潘X串妹妹吳X珍家,吳X珍又將嬰兒寄養於賈X堂家中。後兩名女嬰均被解救並送還王X豔夫婦。
3、2013年4月份的一天,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保潔員杜X德在醫院兒科將黃X妮所生並被家屬放棄的一名女嬰抱回自己宿舍,後打電話將此事告訴被告人張淑俠。張淑俠遂電話聯繫潘X串,當日下午潘X串與崔X開車來到富平,在杜X德宿舍看過女嬰後,從張淑俠處以1000元的價格將女嬰買走帶回家。後該女嬰死亡被拋棄。
4、2013年2月28日,被告人張淑俠在自己家中為武X娟做手術產下一女嬰,以該女嬰有病為由讓家屬放棄。後張淑俠打電話聯繫潘X串,當晚潘X串與崔X梁、崔X駕車來到張淑俠家中,以20000元的價格將女嬰買走帶回。其後潘X串經王X丁介紹,以46000元的價格將該女嬰賣於河南省滑縣大呂莊村的和X峯、李X勤夫婦。該女嬰已被解救並送還武X娟家人。
5、2012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張淑俠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得知趙X濤、賀X娜要將所生女嬰送人,遂打電話聯繫潘X串。潘X串和崔X即駕車來到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以20000元的價格將該女嬰從張淑俠處買走,張淑俠將其中15000元交予趙X濤。後因女嬰家人反悔,張淑俠讓潘X串將女嬰送回,後將女嬰交還趙X濤親屬。
6、2011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張淑俠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得到住院生產的尚X霞、趙X良夫婦放棄的男嬰,遂打電話聯繫潘X串,隨後潘X串和崔X駕車來到張淑俠家中,將該男嬰買走帶回。其後潘X串經廉X奴和黃X氏介紹,以47000元的價格將該男嬰賣于山東省鉅野縣獨山鎮煙王村的王X超、呂X順夫婦。該男嬰已被解救並送還尚X霞夫婦。
渭南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淑俠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多人,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七)項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現將被告人張淑俠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