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淨化器國標啓動修訂 要求完善產品標註
國家質檢總局新聞發言人陳熙同近日表示,國家標準委已啓動了對現有空氣淨化器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旨在完善針對不同特徵污染物的產品技術指標、細化實驗方法,便於消費者理解,增加適用面積和空氣潔淨量的折算方法,同時完善產品標註要求。
據陳熙同介紹,從2008年開始,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空氣淨化器標準,涉及空氣淨化器的電器安全、性能和售後三方面的要求。其中,在安全要求上,國家標準與國際水平保持一致。
在性能要求上,國家標準比國外標準更全面。我國標準中把空氣淨化器淨化的污染物對象分為固態污染物(顆粒物類)、氣態污染物(甲醛、甲苯等)、微生物污染物(細菌類),“PM2.5”屬於固態污染物的一種。消費者、媒體關心的適用面積等指標可以用這些指標計算得到。
近年來北京、上海等城市空氣質量問題日益凸顯,空氣淨化器產品功能的真實性、有效性和相關標準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廣泛關注。現在標準修訂草案稿已經形成,正組織進行多方實驗驗證和對比分析。待標準修訂稿成熟後,國家標準委將盡快予以批准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