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同性戀退伍軍人提供光榮退伍的目標是參議院法案的內容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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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1956 恢復軍人榮譽法案 要點1.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超過100,000名美國軍隊的同性戀成員因不光彩或其他不太光彩的退役而被驅逐,夏威夷的民主黨參議員布萊恩·沙茨表示。這使得一些人很難根據GI法案獲得學費,申請全額退伍軍人福利,以及找到工作。即使在1993年的“別問,別説”法案下,一些獲得光榮退役的同性戀軍人也被標記為不符合重新入伍資格——這對僱主來説是一個紅旗。
2. 現在軍方正式“性取向中立”,該法案的作者希望使那些僅因同性戀而被驅逐的成員能夠輕鬆申請將其身份更改為無附加條件的光榮退役。軍方已經有一個上訴程序,但過程漫長且繁瑣。該法案要求美國國防部制定一套透明的步驟,供退伍軍人遵循,並要求軍方審查請求的軍人記錄。
3. 如果軍事退役委員會發現一名退伍軍人沒有其他不當行為記錄,僅因同性戀而被給予不光彩退役,該法案要求國防部更改其身份,並恢復他本應獲得的所有權利和福利。該法案還要求每個軍種的歷史學家尋找因性取向被驅逐的軍人的“證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