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對Gmail隱私訴訟申請集體訴訟地位的鬥爭 - 彭博社
Joel Rosenblatt
攝影:大衞·保羅·莫里斯/彭博社谷歌,在對其非法掃描私人電子郵件的指控中,表示不應面臨將數億互聯網用户捆綁在一起的訴訟。它可能不必這樣做,但訴訟提出的問題可能更難以迴避。
2013年對谷歌提起的案件聲稱,它違反了聯邦竊聽法以及幾項州隱私法,通過攔截、閲讀和挖掘通過其Gmail服務發送的消息內容,該服務在美國擁有1.04億用户。訴訟稱,這些信息被用於定向廣告和建立用户檔案。
隱私專家表示,該案件提出了關於谷歌等公司以及其他互聯網公司如何利用用户數據從去年在美國產生420億美元的數字廣告市場中獲利的重要問題。(雅虎、臉書和領英也面臨類似的訴訟。)
谷歌的訴訟被稱為合併訴訟,結合了2010年至2012年間由Gmail用户和其他電子郵件服務在德克薩斯州、賓夕法尼亞州和佛羅里達州提起的幾起訴訟。該案件尋求代表數以億計的原告。這個數字包括那些通過Gmail系統發送消息的非Gmail用户以及其他服務的用户,例如為許多大學提供電子郵件服務的谷歌教育應用。集體訴訟的地位將允許原告集中資源,並對谷歌施加更大的壓力以解決案件。
原告面臨“非常陡峭的障礙”以作為一個集體繼續進行,斯坦福大學的法學教授德博拉·亨斯勒説,並補充説,只有10%到20%的集體訴訟案件被允許繼續進行。
“我們不是一個政府機構來驗證出生日期”——聯邦地區法官露西·科赫
在2月27日於聖荷西舉行的聽證會上,聯邦地區法官露西·科赫考慮是否授予集體訴訟地位。(她尚未説明何時會發布裁決;該案定於10月審判。)科赫早些時候拒絕了谷歌試圖駁回案件的請求,駁回了其論點,即用户在接受Gmail的服務條款和隱私政策時同意了掃描,並且非Gmail用户應該知道他們的消息正在被攔截。谷歌並不否認掃描電子郵件。
涉及的數十億條消息提出了一個可能無法管理的證據量的問題,即Gmail的發件人和收件人是否意識到自動掃描,谷歌在法庭文件中表示。集體訴訟將“無差別地將幾乎所有擁有非Gmail電子郵件賬户的美國人,以及超過4億使用Gmail和谷歌應用程序的大羣體聚集在一起”,這使得建立和辯護案件變得不可能,該公司表示。在聽證會上,科赫對非Gmail用户是否屬於集體表示懷疑,並對法院在確定誰有資格加入集體時能否充分驗證信息表示擔憂。“我們不是一個政府機構來驗證出生日期,”科赫説。
關於谷歌如何掃描消息的細節並不清晰——案件中的關鍵文件被封存或經過大量編輯。但一些隱私專家表示,2月27日聽證會上提出的證據對谷歌來説是有問題的。
原告律師肖恩·羅梅爾提供了關於谷歌用來攔截電子郵件的設備的信息,稱之為內容一號盒子。最初,該設備用於Gmail存儲系統,以攔截和掃描電子郵件流量。然後,羅梅爾説,谷歌發現內容一號無法從未打開或已刪除的電子郵件中提取信息,或從通過手機或 微軟 Outlook訪問的電子郵件中提取信息。因此,該公司據稱在2010年重新配置了該過程,以在消息送達預定收件人之前捕獲用户數據,而不是在存儲在用户的電子郵件帳户中之後。“記錄中沒有任何披露能夠識別、警告或告知任何人正在發生攔截,”羅梅爾説。在聽證會上,谷歌的律師沒有否認內容一號盒子的存在和使用。該公司拒絕發表評論。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法律教授克里斯·霍夫納格爾表示,如果這些證據屬實,這強烈支持原告的論點,即谷歌的行為是非法的,違反了聯邦竊聽法。“存儲的通信獲得的保護較少,”他説。“但對於即時或未打開的通信,法院更有可能將其解釋為竊聽。”這引發了一個問題,即谷歌是否遵守適用於伯克利及其他學校許多大學員工的數據挖掘協議,這些員工的電子郵件程序使用Gmail服務。他説:“允許一家公司從這些文件中獲取知識是不合適的。”霍夫納格爾説:“我認為我們並不理解這些信息有多麼有價值及其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