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圖影響華盛頓就像打彈球 - 彭博社
bloomberg
攝影:Ocean/Corbis每位C級高管面臨的一個難題是如何處理與華盛頓的關係。高管們應該僱傭專業的遊説者,尋求補貼、優惠、例外和豁免,希望這些投資能改善公司的底線或使公司在競爭中佔據優勢嗎?還是應該以更高的目標為指導,只做對國家、經濟、環境等最有利的事情?
當然,這些並不是互斥的命題。一個對特定公司有利的甜蜜交易也可能對國家有利。此外,高管們有信託責任,必須合法和恰當地最大化股東的回報。如果政治交易是必要的,他們不去追求就是失職。
然而,這種方法的問題在於,你並不總是知道自己會得到什麼。許多公司在看到《平價醫療法案》、《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倡議時,發現高風險政治就像玩彈球機,每一個行動都會將球送往新的、難以預測的方向。
考慮一下 多德-弗蘭克法案(PDF),這是2010年針對銀行、抵押貸款和金融服務行業不法行為者的法律。該法律的明確目的,引用法律文本本身,是“通過改善金融系統的問責制和透明度,促進美國的金融穩定,結束‘大到不能倒’的局面,保護美國納税人,結束救助,保護消費者免受濫用金融服務行為的侵害,以及其他目的。”
這在第1頁上,很難反駁。但是接下來的847頁,內容高度專業且常常難以理解, supposedly 設定了新的遊戲規則。實際上並沒有。就像彈球撞擊擋板一樣,法律啓動了一個被稱為 規則制定的過程。對於遊説者來説,這才是真正的工作開始,也是他們獲得高額報酬的原因。根據法律事務所 Davis Polk & Wardwell 的説法,在多德-弗蘭克法案成為法律三年半後,規則制定過程仍遠未完成,只有50.5%的398項“規則制定要求”得到滿足。
規則制定過程導致了一場新的法規海嘯。去年七月,Davis Polk 的一份臨時報告顯示,所需的398條規則中只有39%已最終確定。但這一小比例,法律事務所 發現,已經產生了13789頁的新法規——比原始法案長超過16倍,比 戰爭與和平 長28倍。
一些法規似乎毫無意義——即使對負責執行它們的專家來説也是如此。例如,該法律創建了 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該委員會有權將某些“非銀行”金融公司,如保險公司,指定為“系統重要金融機構”,或稱SIFI。用簡單的話來説:這基本上是在説它們太大而不能倒閉——這是多德-弗蘭克法案本應結束的事情。
為了確保非銀行系統重要金融機構(SIFI)不會失敗,華盛頓現在將對其進行監管。怎麼做?通過使用與銀行相同的標準和準則。但你説,保險公司不是銀行。那麼又怎樣,他們還是會這樣做。
新任美聯儲主席珍妮特·耶倫,她的機構負責實施和執行SIFI法規,並不認為這種“一個尺寸適合所有”的監管方法合理,因為保險公司和銀行是“不同類型的機構”,正如她在去年秋天的參議院確認聽證會上所説的那樣。但規則制定和監管寫作仍在繼續,毫不受常識的影響。
難怪華盛頓是遊説者的天堂。也難怪許多高管無法決定如何進行。沒有高管想要把自己公司的未來或自己的職業當作彈球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