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反對讓其運動員組建工會的四個論點 - 彭博社
Ira Boudway
照片由 Jonathan Daniel/Getty Images 提供西北大學昨天對國家勞動關係委員會上個月的裁決提出了上訴,該裁決認為學校足球隊的成員應被視為員工,並允許進行工會投票。芝加哥 NLRB 區域主任 Peter Sung Ohr 的初步裁決在大學體育界引發了震動。一個有影響力的人正在説出記者和倡導者多年來一直在爭論的觀點:業餘模式是不公平的,沒有意義。
大學的上訴攻擊這一裁決的創新性。西北大學認為,Ohr 違反了先例,並挑選證據來制定與他自己的先入之見相符的裁決:“在這一前所未有的決定中,區域主任試圖改變大學體育所基於的基本前提。”如果 NLRB 上訴有標題,這個標題將是:“我們一直是這樣做的。”以下是西北大學提出的四個關鍵論點:
**1. 證明責任不在我們身上。**由於足球運動員到目前為止一直未被視為員工,上訴稱,現在應由潛在的工會來證明他們為什麼現在應該被視為員工:“這不是一個僱主試圖排除……已經被認定為員工的個人的案例。”這似乎是一個學術問題,但如果 NLRB 複審委員會認為這一點有説服力,它可能會推翻這一裁決,而該裁決主要基於來自西北大學四分衞 Kain Colter 的證詞的小部分證據。
2. 西北大學不是建立球員工會的正確地方。 球員們的主要論點之一是,他們在校園生活的主要目的是踢足球。雖然在其他學校這可能是事實,但上訴辯稱,西北大學在將運動員視為學生方面有良好的記錄:“西北大學足球項目學生運動員的畢業率高達97%——這是全國FBS [足球碗分區] 最高的畢業率——這不是僅僅應該‘順便提及’的事情。”這並不是一個輕率的論點。此案所涉及的僱主是西北大學,而不是NCAA及其其他成員學校。這個更大系統的不平等無關緊要。此案的一個諷刺是,科爾特部分是受到他在大學上課時所學內容的啓發,試圖組建工會。
3. 這不是關於控制。 在裁定足球運動員是運動員時,奧爾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教練和體育部門控制勞動條件的觀點。控制是用來區分員工與其他從事生產性活動的人的測試之一。西北大學表示這是錯誤的測試。根據上訴,2004年NLRB對布朗大學研究生助教地位的裁決確立了,在高等教育的背景下,測試是目的。如果助教或足球運動員在校園內的主要目的是作為學生,就像委員會發現布朗大學的研究生一樣,那麼他們就不是員工。這是西北大學上訴的關鍵,也是奧爾的裁決最初令人驚訝的主要原因。
4. 你真的確定你想這樣做嗎? 很大一部分對初步裁決的 抵制 是因為沒有人能預測它可能帶來的變化。正如NCAA主席馬克·埃默特 告訴 記者的那樣,工會會“摧毀大學體育模式的一切。”西北大學的上訴進一步加強了這一論調。“地區主任未能考慮到西北大學學生運動員的工會化將因聯邦和州勞動法的廣泛差異而造成混亂,”某一部分標題中寫道。確實,允許即使是一所學校的運動員工會化也會造成巨大的干擾。但這本身並不是一個有力的論點。正如 Grantland 的布賴恩·菲利普斯 上週寫道:“你會看到NCAA的辯護者在西北大學裁決後採取的一種巧妙策略是開始拋出一百萬個尚未解決的實際問題,彷彿如果你不能立即回答所有這些問題,它們就一定是 完全不可能 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