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電視台試圖讓埃及為媒體打壓付出代價 - 彭博社
Andrew Martin
半島電視台已通知(pdf)埃及政府,它可能會向國際法庭提起仲裁案件,這一舉動是由於該媒體網絡所描述的埃及軍方對其記者的持續騷擾和恐嚇。
在去年穆罕默德·穆爾西政府被推翻後,半島電視台的埃及許可證被撤銷,四名記者仍在拘留中。實質上,埃及政府不喜歡阿拉伯世界的聲音對其的評價,並且根據該網絡的説法,採取了非法行動來壓制這一聲音。
潛在的仲裁請求基於1999年埃及與卡塔爾之間的投資條約,卡塔爾是半島電視台的擁有者,該條約要求外國投資獲得“公平和公正的待遇。”提交爭議通知是仲裁的必要前提,該網絡尋求1.5億美元的賠償,此外還要求“根據其法律權利對待半島電視台及其員工,”根據卡特-拉克,代表該網絡的倫敦律師事務所。
“自2001年開始在埃及播出以來,半島電視台在埃及投資了大量資金,”該網絡在一份聲明中解釋道,“對半島電視台的持續攻擊的結果是其投資被徵用。”如果在六個月內未能解決此事,半島電視台將繼續進行仲裁案件。
仲裁條款通常包含在雙邊投資條約中,以便為外國投資者提供一種方式,除了當地法院之外,如果他們認為自己的投資被徵用或因不公平待遇而受到損害,可以對東道國政府提出挑戰。近年來,類似的條款因公司利用它們推翻環境和金融法規甚至法院判決的指控而受到嚴厲批評。
《投資仲裁報告》的出版人 Luke Eric Peterson, 指出,半島電視台的索賠只是媒體公司對東道國政府提出的最新案例。他表示,其他大多數案件涉及商業爭議,而不是與新聞或出版相關的虐待。
然而,在一個案例中,一家小型出版公司,立陶宛公司的子公司,聲稱在為一位反對派政治家印刷材料後遭到烏克蘭政府的騷擾。仲裁小組最終裁定反對該出版公司Taki spravy,稱政府的行為是否出於政治動機並不完全清楚。
彼得森表示,半島電視台的案件可能取決於仲裁員是否認為投資條約保障言論自由。他説,即使沒有,仲裁員也可能決定其他條約被違反。這是半島電視台聲明中提到的一條途徑,該聲明引用了涵蓋言論自由和不被任意拘留權利的“國際人權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