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在敲詐銀行嗎? - 彭博社
Sheelah Kolhatkar
美國司法部長埃裏克·霍爾德照片由Chip Somodevilla/Getty Images提供法國銀行BNP Paribas為解決與受制裁國家的交易而進行的刑事調查所需的迅速上升的價格標籤突顯出一些銀行在與美國政府談判時幾乎沒有槓桿。
最近的潛在罰款,報道來自華爾街日報,金額為100億美元,這將伴隨有認罪。它將是歷史上從銀行提取的第二大罰款,僅次於摩根大通同意支付的130億美元,以解決其在金融危機前對抵押證券價值的誤報的民事指控。
“我並不是説這在技術上是敲詐,”前檢察官道格拉斯·伯恩斯上週在彭博電視上説。“但這是一種漸進。”他後來補充道:“你可以僅僅通過指控他們就摧毀一家公司。”
刑事起訴有可能迫使一家銀行倒閉,或將一家外國銀行驅逐出美國市場。在BNP的情況下,這可能是毀滅性的——這為支付政府要求的任何金額以解決案件提供了強烈的動力。暫時禁止BNP進行美元交易的想法已據報道由紐約州金融服務部負責人本傑明·勞斯基提出,這將比單純的罰款產生更嚴重的後果。該調查涉及勞斯基的辦公室以及聯邦調查局、曼哈頓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紐約地區檢察官和司法部。
司法部在上週與瑞士銀行瑞士信貸達成和解後受到批評,該銀行同意支付26億美元罰款並承認逃税,因其幫助富有的美國人避税。隨後,很快就清楚瑞士信貸將倖存下來,幾乎就像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獲得了監管機構的豁免,允許其繼續在美國開展業務。報告顯示,瑞士信貸首席執行官布雷迪·杜根“差點”被解僱,但實際上將繼續保留他的職位。 美國政府似乎決心在BNP案件中施加更嚴厲的懲罰,儘管這不會對更廣泛的金融系統造成傷害。它本可以通過追究個別銀行家的責任來實現這一點,但顯然為時已晚。正如華爾街日報 報道:
“檢察官不太可能對該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提出指控,熟悉此事的人士表示,部分原因是針對個人的五年追訴時效已在大多數調查的行為上到期,這些行為據稱發生在2002年至2009年之間。”
相反,BNP最終可能支付的鉅額罰款將由公司的股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