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對環保署温室氣體權力的裁決在哪裏?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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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大廈位於華盛頓,旁邊是天然氣和煤炭驅動的國會發電廠攝影:安德魯·哈雷爾/彭博社對最高法院關於碳排放的裁決感到困惑嗎?這很可以理解。週一的決定解釋了高度技術性的監管條款,併產生了分裂的投票。學者、倡導者和評論員強調了不同的主題。
為 彭博觀點撰寫的哈佛法學院的諾亞·費爾德曼稱該決定為“奧巴馬政府的法律失敗”,但可能是“環保主義者的實際勝利”。他指出,最高法院的保守派法官“以5-4的投票阻止了環保署對《清潔空氣法》的創造性但實用的解釋,這將使環保署顯著增加對温室氣體的監管。”
費爾德曼在分析的最後提出了一個聽起來不祥的問題:“感覺地球變得有點温暖了嗎?”
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的首席全球變暖律師大衞·多尼格對此表示更加熱情。“在之前兩項確認環保署設定碳污染標準的決定基礎上,最高法院裁定《清潔空氣法》的核心許可要求也適用於碳污染,”多尼格在他的博客中寫道。“在環保署提出現有發電廠碳污染標準的三週後,這是最高法院第三次支持環保署根據《清潔空氣法》限制温室氣體碳污染的權力。”
所以也許法官並沒有導致地球變暖?
彭博新聞的格雷格·斯托爾傾向於NRDC的解釋。在他的報道中,他寫道:“法官們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EPA對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氣體排放者的要求——支持大型設施的規則,同時禁止小型污染者如公寓樓、學校或餐館的規則。在裁決後,負責83%排放的設施仍需獲得許可證。”安東寧·斯卡利亞法官在法庭上宣佈他的多數意見時表示:“EPA在這個案件中幾乎得到了它想要的一切。”
有一件事情似乎很明確,那就是週一的裁決並未影響奧巴馬政府於6月2日發佈的全面氣候變化提案,該提案旨在減少現有發電廠的碳排放。相反,多數意見表示,EPA的温室氣體權力僅限於那些已經因排放其他污染物而受到聯邦管轄的幾百個設施。僅僅碳排放無法觸發聯邦許可要求。
對最高法院意圖的解讀不確定性部分源於法官們集體無法清晰表達。首席法官約翰·羅伯茨和安東尼·肯尼迪法官加入了斯卡利亞的意見。四位更自由的民主黨任命的法官——斯蒂芬·佈雷耶、魯思·巴德·金斯伯格、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和埃琳娜·卡根——聲明他們會進一步加強EPA的權力。法官塞繆爾·阿利托和克拉倫斯·托馬斯則持相反意見,表示他們會禁止EPA對碳排放進行監管,即使是來自最大來源的排放。
儘管根據他自己的描述,他允許環保局做大部分它想做的事情,斯卡利亞還是指責該機構試圖將其碳排放許可計劃擴大到包括較小的設施。他警告説:“在沒有明確的國會授權的情況下,環保局的監管權力將出現巨大的和變革性的擴張。”
結果是什麼?碳監管將比許多商業利益希望的要擴大——這對環保主義者來説是一個明顯的勝利——而法院的保守派多數則提供了語言,企業無疑將在未來試圖限制環保局時引用。
根據絕大多數氣候科學家的説法,地球正在變暖,但這個決定似乎不太可能加速這一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