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者簽證項目需要改革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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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來自彭博社觀點;照片由Getty Images提供(2)這個夏天,破舊的中美洲兒童和青少年被擠進臨時拘留中心的場景並沒有完全確認自由女神對“你們疲憊的、你們貧窮的、你們渴望自由的擁擠人羣”的邀請。
請放心:你們那些休息良好、富有、被寵壞的精英們在打開通往美國公民身份的金色大門時也面臨着自己的困難。例證A是美國的一個功能失調的項目,旨在通過對新美國企業的投資來向外國投資者授予綠卡,這些企業創造就業機會。
它應該是這樣運作的:一個外國投資者為一家美國企業投入100萬美元,該企業在兩年內創造至少10個全職工作。或者移民在一個“目標就業區”內投入50萬美元——某些狹義定義的農村地區或失業率達到全國平均水平150%的地方。作為回報,投資者(及其家人)可以申請綠卡。每年為此預留10,000個簽證。
理論上,所謂的EB-5簽證項目應該吸引新的資本流向急需資金的地方,吸引願意接受較低迴報率的投資者,以換取美國居留的好處。實際上,該項目介於一場浪費和官僚災難之間。它所吸引的投資流向的不是風險較高的製造或技術企業,而是那些不需要幫助的房地產項目。豪華社區被指定為目標就業區以吸引資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調查了幾個EB-5項目,因涉嫌對外國投資者撒謊並盜取他們的錢。
除此之外,該項目的管理也非常糟糕。申請處理時間長達20個月。國土安全部的監察長報告稱,記錄保存非常差,以至於管理者只能“推測外國投資如何影響美國經濟,以及該項目是否如預期那樣創造了美國就業機會。”
需要的是確保資金流向能夠產生影響的地方的方法。這意味着對目標就業區域的更嚴格和誠實的劃定,以及對商業投資的更好審查。移民官員可能沒有資格處理這些問題,但商務部可以提供其專業知識。
投資規則也需要收緊,例如,擁有50萬美元的投資者如果參與一個5.2億美元的項目,就不能為所有創造的就業機會負責。還有,如何提高那50萬美元的入場費呢?這個標準是在1990年設定的,低於塞浦路斯、愛爾蘭、馬耳他和葡萄牙等類似項目的標準。
這些想法中有一些,但並非全部,已包含在去年春季參議院通過的移民法案中,正在等待眾議院的行動。一個立法者來自對立政黨的國家能夠合作將聰明的想法轉化為良好的法律——那將是一個值得投資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