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聯邦規則:僱主必須報告所有工作中的截肢事件 - 彭博社
Josh Eidelson
攝影:Getty Images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正在推進一項規則變更,這將要求公司在員工因工受傷住院或遭遇截肢或失去一隻眼睛時通知該機構。目前,公司只需在工傷導致工人死亡或至少三名員工住院時通知OSHA。
“更新的記錄保存和報告要求不僅僅是文書工作,而是具有重要的——實際上是拯救生命的——目的,”職業安全與健康助理部長大衞·邁克爾斯在宣佈最終規則發佈的電話會議上告訴記者。“它們將使僱主和工人能夠通過識別和消除最嚴重的工作場所危害來預防未來的傷害:那些已經導致傷害發生的危害。”
新規則的一個版本在三年前正式提出,計劃於1月1日生效。它們受到行業團體的批評,認為這些規則將給企業帶來負擔,而不會對工人有所幫助。美國商會勞動法政策主任馬克·弗裏德曼表示,新的報告要求將“給OSHA帶來大量流量,我認為他們不會對此有任何實際用途。”
勞動部不同意。“很難説當有人住院,或者有人失去身體的一部分時,這不是一個重要的事故,”邁克爾斯説。“我們認為這並不是過多的信息。”他表示,這些較小的事故是調查人員現在錯過的警告信號,直到為時已晚。邁克爾斯認為,根據新規則,每年提供給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局(OSHA)的數萬條新通知將幫助該機構在事故奪去生命之前識別和解決安全隱患,並將促進企業與當地OSHA辦公室之間的溝通,從而幫助促進合規。他還預測,僱主不想向OSHA報告截肢或住院情況——並且不希望這些信息向公眾公開——將提供額外的行為“推動”,促使他們在安全方面有所改善。
“這將為OSHA和公眾提供關於這些傷害規模的更好信息,發生在什麼行業,以及受傷的工人是誰,”喬治華盛頓大學環境與職業健康講師塞萊斯特·蒙福頓(Celeste Monforton)説,她曾是OSHA立法分析師。“這早該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