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可能審查住房歧視政策 - 彭博社
Greg Stohr
紐瓦克的住房攝影:諾亞·阿迪斯/科比斯在過去的四十年裏,法院裁定根據《公平住房法》提出歧視索賠的人不必證明故意偏見。原告只需證明貸款人、保險公司、開發商或政府機構的行為對少數羣體產生了“不同的”或不平等的影響。“故意歧視往往是隱蔽的,”民權律師委員會的律師約瑟夫·裏奇説。他表示,要求明確的意圖證明以拒絕向少數羣體提供貸款、銷售和服務,往往意味着讓歧視行為不受懲罰。
現在,最高法院正在考慮是否聽取德克薩斯州官員的上訴,他們認為這一標準對《公平住房法》的解釋過於寬鬆。該州正在與倡導可負擔住房和融合的團體“包容社區項目”進行訴訟。
該團體使用“不同影響”標準,聲稱德克薩斯州住房和社區事務部通過將不成比例的低收入税收抵免分配給那些地區的物業,而不是富裕且通常是白人居住的社區,迫使符合住房援助條件的黑人居民進入貧困的達拉斯社區。德克薩斯州表示該項目並非旨在存在偏見,在下級法院允許包容社區項目在此案中提出不同影響論點後,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如果德克薩斯州勝訴,可能會消除涉及其他聯邦法規的案件中的不同影響論點。
高等法院在過去三年中兩次同意裁定這一標準。2011年,法官們接受了一個涉及聖保羅(明尼蘇達州)住房法規的案件。儘管已經有11個聯邦上訴法院在這一問題上達成一致,允許不同影響的索賠,但法院還是審理了聖保羅的案件。(當下級法院在如此廣泛的協議中時,高等法院通常不會介入。)但該案從未在法院辯論,因為聖保羅的民主黨領導政府在奧巴馬政府的要求下和解了訴訟。
去年,法院接受了一個涉及新澤西州重建項目的案件。同樣,由民權倡導者支持的和解使得辯論無法進行,這次沒有政府的參與。“毫無疑問,另一邊的人不希望最高法院裁定這個問題,”保守派智庫平等機會中心的主席羅傑·克萊格説。
“ICP非常致力於這起訴訟,並無意撤回投訴。”—邁克爾·丹尼爾
公平住房倡導者表示,首席法官約翰·羅伯茨領導下的法院記錄表明,大多數法官准備取消不同影響標準。自羅伯茨於2005年就任以來,法院五位由共和黨任命的法官限制了平權行動,並推翻了《投票權法》的一個關鍵部分。
包容性社區項目表示,它可以在最高法院提出其案件。“你是瘋了嗎?”該組織的律師邁克爾·丹尼爾在被問及是否考慮撤回訴訟時回答。“ICP非常致力於這起訴訟,並無意撤回投訴。”
奧巴馬政府尚未公開對德克薩斯州案件發表意見。司法部已經解決了許多依賴於不同影響標準的訴訟。2011年,美國銀行同意支付3.35億美元以解決美國政府對其收購的Countrywide Financial在2008年對黑人和西班牙裔借款人進行歧視的指控。次年,富國銀行達成了一項1.25億美元的和解,解決了其將少數族裔借款人引導至昂貴的次級貸款的指控。
德克薩斯州的上訴由共和黨人、州長候選人格雷格·阿博特總檢察長推動。他的網站上説他是“內心深處的保守派”,並已對奧巴馬政府提起了30起訴訟。由美國銀行家協會領導的商業團體支持該州尋求最高法院審查,稱這一問題對住宅抵押貸款行業“至關重要”。這些團體表示,貸款機構陷入了兩難境地:根據新的聯邦貸款規則,他們必須考慮借款人的收入、資產、債務負擔和信用歷史,而不同影響標準意味着他們還必須避免拒絕過多的少數族裔申請者。
“金融機構很難制定合理的貸款標準,以防止未來的抵押貸款危機,並且不會產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影響,”保守派太平洋法律基金會的研究員、美國公民權利委員會前成員託德·加齊亞諾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