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將處理重大商業案件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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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本週重返法庭,審理重大商業案件。到目前為止,各種情況下的歧視指控正在成為2014-15年度的一個重要主題。
法官們將繼續接受新案件,預計在未來幾個月內進行辯論,並在初冬到晚春之間作出裁決。以下是一些企業、員工和消費者應當關注的爭議:
職場女性: 聯合包裹服務公司 是否必須為無法搬運重箱子的孕婦員工提供便利?聯邦懷孕歧視法要求僱主為那些因身體或其他限制而獲得特殊安排的非孕員工提供類似的便利給孕員工。下級法院裁定,UPS合法地維持了一項“懷孕盲政策”,通過將便利限制在因工受傷的員工、法律上定義為“殘疾”的員工或被剝奪聯邦交通部認證的員工。名為佩吉·楊的UPS員工向最高法院上訴,主張她在懷孕期間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楊訴聯合包裹服務公司的口頭辯論定於12月3日進行。
工作中的宗教: 阿伯克龍比和費奇 是否因拒絕一名穆斯林求職者的頭巾而對其進行歧視?更具體地説,此案詢問僱主是否必須“實際知道”某種做法(例如佩戴頭巾)具有宗教意義,才能被要求對該做法進行便利。阿伯克龍比辯稱,因為本案中的求職者沒有明確表示她的頭巾具有宗教意義,因此公司沒有義務對其通常的時尚着裝規範做出例外。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訴阿伯克龍比和費奇商店公司尚未安排辯論。
**住房市場中的偏見:**消費者聲稱在尋求住房或抵押貸款時遭受歧視,是否可以依賴統計模式來證明他們因種族而處於不利地位?還是在此類民事訴訟中,原告必須證明被指控的不當行為者故意歧視了他們?貸款人和借款人倡導者正在密切關注這個問題。在首席法官約翰·羅伯茨的領導下,五位法官的保守派多數表示傾向於限制在偏見案件中依賴統計模式的“差異影響”理論。德克薩斯州住房與社區事務部訴包容社區項目公司尚未安排辯論。
**證券法中的真相與後果:**當證券欺詐訴訟中的股東指控公司被告發表了誤導性聲明時,原告僅需證明該聲明最終被證明是客觀“錯誤”的就足夠了嗎?還是原告必須指控發言者主觀上知道該聲明是錯誤的?下級法院對此問題存在分歧。美國商會訴訟中心已敦促法官要求原告證明發言者的實際觀點與所表達的觀點不同。商會訴訟中心表示,允許客觀方法“將使證券發行人在聯邦法律下面臨嚴格責任的嚴重危險”,“如果他們真正持有的觀點和信念被證明是錯誤的”。法官將在Omnicare, Inc.訴工人地區委員會建築行業養老金基金中聽取辯論,時間為11月3日。
**走私魚類與“過度刑事化”的危險:**2014-15學期最奇怪事實的強有力提名,耶茨訴美國提出了一個問題,即墨西哥灣的商業漁民是否可以根據聯邦反文檔銷燬法因將不合規的石斑魚扔回水中而被刑事起訴。相關法律規定,改變、銷燬或 mutilate “任何記錄、文件或有形物體”都是犯罪。處理那些太小而無法合法捕撈的魚是否算作銷燬“有形物體”?這是否是國會的本意?商業利益正在支持漁民,稱立法者的意圖僅適用於文件和記錄,而不是魚類。根據這種觀點,無論是在水上還是陸地,公司都應該被允許進行例行的庫存維護和處置,而不必擔心刑事處罰。辯論定於11月5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