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學院教授稱學校性侵犯政策不公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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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法學院的學生在馬薩諸塞州劍橋攝影:Corbis哈佛法學院的教職員工強烈譴責該大學的新性侵犯政策,在一封 公開信中發表在 波士頓環球報 上,日期為10月15日。這28位法學教授表示,這種做法對被指控性不當行為的人不公平,並且“缺乏最基本的公平和正當程序元素。”
哈佛大學在7月宣佈了處理性侵犯指控的新程序,包括使用專家調查員調查從實驗室騷擾到強姦的各種指控,根據 環球報的報道。
該大學是60所因處理性虐待案件不當而受到教育部調查的學校之一,表示在調查性不當行為指控時將採用“證據的優勢”標準,這意味着學校將根據學生是否更可能實施性侵犯來判斷案件。判定有罪並不是刑事裁決,但可能意味着該學生被開除或面臨其他紀律處分。
“哈佛大學採納的這一特定性騷擾政策將造成更多的傷害而非好處,”教授們在信中表示,並指出新的調查程序將“極大地偏向被告。”教授們表示,這些政策在雙方都醉酒的情況下不公平地偏向一方,並阻止被告學生在“對抗性聽證會上提出辯護。”
哈佛的新政策是全國各大學在聯邦和州政府壓力下,實施更強有力的性侵犯受害者保護措施的一部分。上個月,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傑瑞·布朗簽署了一項法律,要求學校實施“積極同意”規則,這意味着學生必須明確同意進行性行為,否則將不被視為管理員眼中的強姦。
在2011年,奧巴馬政府發出的一封信後,幾所大學收緊了政策,該信指示學校更有力地應對校園強姦,否則將面臨失去聯邦資金的風險。信中指出,每五名大學女性中就有一名是企圖或實際性侵犯的受害者,大學在2009年報告了3,300起“強制性性犯罪”案件,政府稱這些統計數據“令人深感不安,是對國家的行動呼籲。”
一些法律專家批評這些新規則,認為這些政策根本不公平。
“他們受到很大壓力,要求採納那些幾乎不考慮正當程序或積極危害被告學生權利的政策,”教育個體權利基金會的立法政策主任約瑟夫·科恩説。科恩表示,學校“非常害怕”觸犯政府。
“我認為我們會開始看到更多的教職員工,他們沒有大學本身那樣的制度恐懼,開始表達他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