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合夥人可以同時是其員工嗎? - 彭博社
Josh Eidelson
攝影:Getty Images會計師遊説團正在反對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最近的年齡歧視調查,其中包括對諮詢公司德勤的強制退休規則的審查。爭議的關鍵在於法律上誰算作員工的定義。
這並不是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最近對退休規則的唯一調查。2012年,律師事務所Kelley Drye 同意在合夥人70歲時不強迫他們退休,解決了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提起的訴訟。現在,隨着關注轉向會計師,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在週一發出了一封信,呼籲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結束這些調查。
會計師遊説團提出了一個相當反直覺的論點:合夥人按定義並不是“員工”,因此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不應關心公司是否要求他們退休。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主席巴里·梅蘭肯寫道,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控制自己的工作,並擁有和控制他們事務所的一部分”,因此他們不符合相同的反歧視保護。信中還指出,退休規則“允許較少任期且通常更具多樣性的人進入合夥人行列的可預測進展。”換句話説,保護老白人免於被迫退休將使合夥人隊伍的多樣性減少。
誰算作員工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近年來,國家勞動關係委員會的首席檢察官拒絕了麥當勞聲稱它不是特許經營快餐工人的老闆的説法,而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和堪薩斯州最高法院都宣稱聯邦快遞地面公司的司機是公司的員工。
一位EEOC發言人表示,該機構仍在審查AICPA的信件,並且“無法公開談論我們的行政程序。”但在去年對公眾詢問的非正式討論信中,EEOC法律顧問辦公室的一位律師指出,該機構在決定被稱為“合夥人”的工人是否實際上是公司的員工時,考慮的不僅僅是職稱。
“每個案例中相關的問題是,個人是否獨立行事並參與管理組織(不是員工),或者個人是否受組織的控制(員工),”EEOC律師佩吉·馬斯特羅亞尼寫道。她列出了EEOC考慮的六個問題,包括合夥人是否向公司上級彙報,以及合夥人是否分享公司的利潤和損失。馬斯特羅亞尼表示,這種方法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包括一項2003年的裁決。“今天,”最高法院指出,“有些合夥企業包括數百名成員,其中一些可能確實符合‘員工’的資格,因為控制權集中在少數管理合夥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