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昂絲與Topshop達成獨家合作協議 - 彭博社
Kyle Stock
攝影:Larry Busacca/WireImage碧昂絲,一位涉足音樂的商業巨頭,已與Topshop,一個蓬勃發展的英國服裝品牌,建立了合作關係,以創建一系列時尚運動服。
這是一項非常聰明的商業合作。Topshop 正在快速增長,擁有約 500 家自己的商店,以及在 Nordstrom 等百貨商店內的許多專櫃。被稱為“運動休閒”的風格正在 迅速佔領 世界的時裝秀,許多品牌,如 克里斯汀·迪奧,試圖借鑑 Lululemon 的成功經驗。而碧昂絲,她也相當受歡迎。
與此同時,這項安排很有趣。當名人制作服裝時,他們通常有兩種方式:推出一個小型獨立品牌(參見 維多利亞·貝克漢姆 或 The Row 由阿什莉和瑪麗-凱特·奧爾森)或通過某種獨家許可協議將他們的名字和美學租給大型零售商(參見 瑞安·西克雷斯特在梅西百貨的西裝)。
碧昂絲既沒有這樣做。她與Topshop的協議是50-50的合作關係。因此,它有潛力比許可協議更具盈利性,並且伴隨的麻煩和嚴厲批評也較少,這些通常與一條纖細的高級定製服裝線相關。(哈佛商學院之所以寫了一篇關於碧昂絲的案例,是有原因的。)
那麼,為什麼這位流行歌星會與Topshop合作呢?首先,她已經喜歡這個品牌,這説明了某些事情——即它具有一定的時尚聲望。其次,它實際上還沒有真正做過奢華運動風(除非有人穿着大腿高的 “蛇靴” 或者一件 流蘇外套)。關鍵是,碧昂絲與她母親共同創立的時尚品牌House of Dereon,也沒有做任何可能被誤認為是運動服的事情。
Topshop在談判桌上也可能有點靈活。像 Macy’s、 H&M ,甚至 Gap 這樣的更大、更成熟的零售公司,可能會很高興與碧昂絲合作,但他們是否會將一半的業務讓給她則值得懷疑。畢竟,他們必須對股東負責。而Topshop則不需要。
Topshop的老闆菲利普·格林爵士在 《女性服裝日報》: “這不是一次合作。這是關於建立一個品牌和建立一個業務——一個獨立的、正規的業務,擁有獨立的開銷和獨立的辦公室。”
與此同時,Topshop 希望在美國做更多的生意,而碧昂絲應該會有所幫助。11月5日,它將在曼哈頓開設第二家店,這將是它在美國最大的店。
格林表示,他們(我想是他和碧昂絲)正在為這個新項目尋找幾名員工,包括設計師。當然,至於實際推出這一系列的成本——一些瑣碎的事情,比如採購面料、購買廣告牌和分銷——我們猜測 Topshop 已經做好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