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抗議活動中的巨型老鼠氣球受到憲法保護 - 彭博社
Josh Eidelson
攝影:Bob Krist/Corbis高聳的老鼠氣球—高達六到25英尺,常被稱為“醜陋的老鼠”—是一個常見且有時引發爭議的景象。這是工會最常用來抗議僱主的噱頭,但充氣老鼠有時也被工會用來抗議其他工會,並且在一個諷刺的舉動中,一個商業團體抗議國家勞動關係委員會的聽證會時也使用了它。老鼠似乎有些疲憊:去年,AFL-CIO的建築和施工貿易部門宣佈正式退休這個氣球老鼠,因為它“象徵着30年前的恐嚇戰術。”
儘管如此,各個工會仍然繼續使用流氓老鼠。作為施壓公司和引起顧客注意的一種方式,一個巨大的齧齒動物顯然具有明顯的優勢。這個符號令人難忘,立即可識別,而且比動員大量人類抗議者的艱苦工作便宜得多且容易得多(儘管效果較差)。本週一位聯邦法官的裁決進一步説明了工會為何訴諸老鼠:它比抗議線更不容易被關閉。
裁決,由紐約東區法官約瑟夫·比安科作出,拒絕了一名石棉承包商的請求,要求當地工人聯合會停止在與一名監督員的爭議中使用老鼠。法官認為,這種充氣的齧齒動物並不違反公司與工會之間合同中禁止“擾亂活動”的條款,因為這一類別包括罷工、抵制和示威,而該道具與這些戰術並不相似。“否則將禁止工會進行任何對原告商業形象有害的言論。”
過去二十年中的幾項裁決確認了“斯卡比老鼠”作為受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象徵性言論形式。相比之下,抗議的人類的情況就沒有那麼好。法院維持了對工會示威的限制,將其與其他形式的抗議區別對待。正如威廉·道格拉斯法官在1942年的一項附帶意見中所説,工會示威“不僅僅是自由言論,因為它涉及對特定地點的巡邏,並且示威線的存在可能會引發行動……”
比安科法官寫道,這隻老鼠是合法的:“[T]被告和平使用靜止的充氣老鼠來宣傳勞動抗議受第一修正案保護。”預計斯卡比將會長期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