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宣佈你將教青少年“在牆上塗鴉”可能會讓你被解僱 - 彭博社
Josh Eidelson
攝影:Barbara Fisher/Getty Images在週二發佈的決定中(pdf),國家勞動關係委員會支持舊金山一所高中課後項目的管理層,認為解僱兩名在 Facebook 上表達對工作的不滿的員工並沒有違反法律。他們在2012年8月的一個晚上寫下的冗長而生動的帖子中包括這樣的內容:“讓他們做數字,我們就利用這個機會,放音樂,邀請藝術家來教孩子們如何在牆上塗鴉,讓它看起來酷,準備一些好吃的,”以及“去你媽的,隨便去哪裏都可以的實地考察!”
近年來,NLRB 已經 確立 了同樣的《新政法》保護工人罷工或示威線的法律也可以保護他們的推文或 Facebook 帖子。當布法羅的一家非營利組織因一條 Facebook 帖子解僱五名員工,原因是他們抱怨自己的辛勤工作沒有得到認可時,NLRB 下令讓他們恢復工作(pdf)。當一家體育酒吧解僱了一名在 Facebook 上寫下老闆是“混蛋”的員工,以及另一名點擊“喜歡”一條抱怨會計錯誤的狀態更新的員工時,NLRB 也支持了這些工人(pdf)。在每個案例中,該機構發現 因為 Facebook 對話涉及多名員工對工作表達不滿,因此參與者在法律上受到保護,不會受到懲罰。但正如本週的裁決所示,勞動委員會捍衞 Facebook 帖子的意願是有限的。
在兩人失去工作後,國家勞動關係委員會(NLRB)的總法律顧問對公司提出了投訴,指控其非法打壓受法律保護的活動。總法律顧問辯稱,在這種情況下(兩人之前並沒有真正表現出不服從),他們在工作之外關於教青少年如何製作塗鴉或進行不當實地考察的玩笑不應被視為嚴重威脅。但NLRB的成員不同意,引用了Facebook之前的先例,確立了不服從的言論可能導致解僱。他們寫道,公司“沒有義務等員工實施他們所倡導的不當行為。”
換句話説,與同事抱怨或在線協調抗議是一回事,但鼓勵不服從則是另一回事。而在互聯網上,沒人真的能確定你是在開玩笑還是認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