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酒戰爭:南卡羅來納州釀酒廠爭奪商標 - 彭博社
Patrick Clark
攝影:Julia Davila-Lampe/Getty Images根據美國法律,使用商標的權利通常授予第一個對特定單詞、符號或短語進行商業使用的公司。但什麼算作商業使用呢?這個問題是現代“私酒戰爭”的核心。
故事始於2011年,當時位於南卡羅來納州埃奇菲爾德的Carolina Moon Distillery公司,其 招牌產品是一種小批量的玉米威士忌,作為私酒進行市場營銷,開始了獲得聯邦和州釀酒許可證的過程。這家釀酒公司直到去年年底才開始銷售酒精飲料。與此同時,位於南卡羅來納州北查爾斯頓的Terressentia公司,使用一種旨在使未陳釀的烈酒 嚐起來更老,申請了“Carolina Moon”商標。
在過去,認為競爭對手侵犯自己品牌的私酒商可能會在對方的酒桶上打孔或炸燬蒸餾器。Carolina Moon Distillery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了爭議。
在5月提交的一份簡報中,該公司辯稱,在獲得適當的許可證之前無法銷售酒精飲料,並且申請許可證應該足以確立其對商標的權利。它還表示,它一直在 Facebook 上進行自我營銷,並通過一家名為Pao Lin’s Pretty Gifts的獨立公司銷售品牌的非酒精小飾品。後來,該公司暗示Terressentia可能故意竊取了這個名字,並指出Carolina Moon Distillery的一位共同所有者的兄弟與Terressentia的律師曾是克萊姆森大學的室友。
法律爭論最終變得無關緊要。根據週四的USPTO文件,卡羅萊納月亮釀酒廠撤回了其投訴,爭議被終止。這可能意味着兩家公司達成了和解。卡羅萊納月亮釀酒廠的律師Pao Lin Hatch,且根據當地媒體的報道,是該公司總裁的妻子,拒絕發表評論。Terressentia的律師沒有回應採訪請求。
這裏有一個道德教訓,超越了指出釀酒比以前更為文雅。如果卡羅萊納月亮釀酒廠知道它將使用這個名稱,但在獲得政府許可之前無法開始銷售產品,它可以提交一個意向使用的申請,紐約律師、數字時代知識產權書籍的作者Alex Montagu説。這樣可以讓公司保留一個商標,前提是沒有人先使用它。“與事後爭議他人的商標相比,這筆費用非常少,”Montagu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