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駁回了家庭護理工作者的加班權利 - 彭博社
Josh Eidelson
家庭醫療保健工作者與快餐工作者及其支持者在2014年12月4日洛杉磯舉行的集會和遊行中,要求將最低工資提高到每小時15美元。攝影師:Robyn Beck/法新社通過Getty Images自1938年國會首次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最低工資和加班費以來,許多家庭護理工作者一直被 排除在外。一年前,奧巴馬政府 發佈新規,以改變這種情況,將這些基本標準擴展到大多數在家中照顧老年人或殘疾客户的僱員。
新規原定於2015年1月1日生效,儘管白宮宣佈將推遲實際執行,給各州更多時間來解決額外的醫療補助費用。但現在這些規則遇到了新的障礙:一名聯邦法官表示它們違反法律。
在週一的一項引人注目的裁決中(PDF),聯邦地區法官理查德·萊昂指責勞動部(DOL)試圖“全面侵犯國會在這一領域的權力!”(是的,他用了感嘆號。)萊昂還稱新規“無異於又一次薄弱掩飾的努力,通過監管實現立法無法做到的事情。”萊昂法官支持幾家起訴DOL的商業團體,撤銷了要求第三方家庭護理公司向主要從事“陪伴和保護”的工人支付最低工資和加班費的規則部分。
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勞動部表示其規則制定完全符合既定先例,聲明“強烈不同意地區法院的意見”,並指出它有六十天的時間進行上訴。法律的部分內容仍將生效;支持這些法規的專業醫療保健協會發言人表示,裁決的影響應該是有限的,因為大多數由醫療補助資助的家庭護理員工提供的服務不僅僅是“陪伴和保護”。
在部分阻止這些規則的決定中,萊昂法官指出原告警告稱,勞動部的做法“將對整個家庭護理行業產生不穩定的影響,並將對數百萬老年人和病弱者獲取家庭護理服務產生不利影響。”正如我在*《彭博商業週刊》*中報道的那樣,一些國會共和黨人和殘疾權利團體提出了類似的論點:財政拮据的州,其醫療補助預算資助了全國大部分家庭護理服務,將減少工人的工作時間以提高他們的工資。其他殘疾權利團體與工會活動家聯合提出相反的論點:隨着嬰兒潮一代的老齡化,對家庭護理工人的需求將激增,提供一個穩定和專業的勞動力的唯一方法是讓家庭護理成為一份體面的工作。
“尊重工人並支付他們應得的工資實際上是為他們提供服務的人帶來了更多的尊嚴,”依賴六名家庭護理助手工作的支持勞動僱主聯盟“手牽手”的領導人尼基·布朗-布克在十月告訴我。“這基本上是在説這項工作是真正的工作,這是一份真正的工作,這些是真正需要真實幫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