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西稱中國一些律師是煽動家 袁裕來公開信稱其為“惡毒的栽髒和詆譭”
今年1月17日,京衡律師事務所董事長兼主任、新浪微博大V陳有西在他的個人網站“陳有西學術網”發表文章,內容是《人物》雜誌2014年1月號中對於陳有西的採訪。在這篇採訪中,陳有西談了他在2013年所做的工作,以及他對李某某案的看法,在談到現在的一些中國律師時,陳有西説:“中國大陸的一些律師,對社會轉型太慢、政治體制改革和司法體制改革遲遲不啓動,抱有深深的失望,產生了急躁情緒。今日一些中國律師,有3個榜樣,美國律師的政治家功能,民國時期施洋大律師的煽動家功能,台灣美麗島律師的革命家功能,認為中國律師要有擔當,就要當民眾覺醒的領頭羊,要當街頭革命家,要當新公民運動的發起者和堅定的支持者。”

袁裕來律師
陳有西的這段話引起了“死磕派律師”、浙江之星律師事務所主任袁裕來的反感。1月20日14時22分,袁裕來在他的財新博客發佈文章《給陳有西的公開信:有律師妄言革命嗎?》。他説看過這篇訪談後,“總的感覺是很震驚。”
對於訪談中提到的陳有西代理的夏俊峯案,袁裕來説:“按照我的看法,你至少應該向張晶母子鞠個躬,在夏俊峯墓前鞠個躬,跟他們説你感到很無力很失望。雖然夏俊峯之死不是你的錯,你也盡力了,你至少應該代表法律人向他們表示一下愧疚。這是我們法律人欠他們家的。儘管,我不大瞭解案情,但是我相信你,因為你做的是無罪辯護。”
陳有西文章中最讓袁裕來憤怒的是第三段。他認為陳有西對於中國一些律師的評價是“惡毒的栽髒和詆譭”。他説:“中國大陸有誰在學習美國律師的政治家功能,民國時期施洋大律師的煽動家功能,台灣美麗島律師的革命家功能?又有誰準備當街頭革命家呢?事實情況是,中國大陸只有一些律師,即所謂人權律師或者死磕派律師,在法庭或者法院堅守法律底線,當然也是堅守法律人的底線。”

陳有西律師
袁裕來認為陳有西嚴重誤解了中國的一些律師。他説:“他們中沒有人在以革命家、政治家面目出現,更沒有打算搞街頭革命,他們只是在法庭和法院堅持自己的訴求堅持法律的底線。儘管如此,他們依然承受了極大的壓力,因為有人企圖把他們的行為意識形態化、泛政治化。因為不把他們的行為意識形態化、泛政治化,就沒有打擊他們的理由。”
袁裕來認為陳有西對中國一些律師的評價是把一些律師“歸入了黑五類”。他説:“如果這些律師受到打壓,可以肯定會從所謂的政治途徑着手。這是我國的傳統。而你把這些律師帖上政治化標籤,就會給那些想打不壓律師的人提供了依據。來自律師內部的評價,天然就給人以較強的殺傷力。説得直率一些,你的這種評價,比把律師歸入新的黑五類,危害性更大。”
對於袁裕來的公開信,陳有西在1月20日20時40分在微博回覆@劉文超vincent 時説:“此人已經不值得我回復。你們看他表演吧。”
去年10月,陳有西曾提出暫時退出微博。1月20日,在回覆@對山堂卧觀雲泥 時陳有西説:“(不退出微博是)因為樹欲靜而風不止,網絡大謠從來沒有停止誹謗和糾纏.而很多看客也需要一點熱鬧.更何況有的看客還有特殊任務.被消費也是一種無奈.與愚夫同處一個時代,自己是沒有選擇權的。”
1月21日7時25分,陳有西正面提到了袁裕來,他説:“我基本接受了不理的建議。學術論爭和造謠炒作是兩個概念。袁某人沒有學術,只有炒作。所以我一年多就拉黑不看他的文字,包括那封公開信。我心眼小,有潔癖。@徐昕 説得對,微博只適合表達,不是學術平台。”
1月21日10時34分,袁裕來發布微博稱:“【我的那些著作(圖)】陳有西:‘我基本接受了不理的建議。學術論爭和造謠炒作是兩個概念。袁某人沒有學術,只有炒作。所以我一年多就拉黑不看他的文字,包括那封公開信。我心眼小,有潔癖。@徐昕 説得對,微博只適合表達,不是學術平台。’公開信,你沒看?很遺憾,雖然我不信。有西兄,你真的老了。”並列出了他自己的著作《特別代理:民告官手記》系列(共8本)及《對<行政訴訟法(修改建議稿)若干條款的質疑》。
8時14分,陳有西轉發自己的微博,稱:“壞人也想請好律師,不會請騙子和炒作黑律師。”
8時50分,陳有西回覆@阿寶牛雜--率先倡導新鮮牛雜 時説:“六個粉的小牛雜,你再挑拔也沒用,我不象袁大頭這麼好逗。這條再回你,讓你多賺五毛,拉黑了,再賺一元。我夠朋友吧?”
法學教授、執業律師陳泰和(新浪微博ID陳泰和-民決團)在微博上提議袁裕來與陳有西搞個辯論會,陳有西回覆説:“陳教授,明確一下:1、我沒有爭論,我不關注他,已經拉黑一年多了,是此人在惹我,我不會理他;2、此人不值得我爭論,你可以説我自負,但是等你瞭解後會明白;3、學術是要在有學術的地方,不是哪裏都值得浪費時間.4、網上熱鬧是假象,想利用的力量很多,別上當.所以,別將我放到此人同樣層次。”
陳有西律師還提到京衡律師事務所的五大業務範圍,一是刑事辯護;二是破產重整;三是項目併購重組顧問;四是企業投融資項目和股權場外交易業務的法律服務;五是國際合作業務。今年1月20日,陳有西在他的新浪博客發佈文章《京衡律師2013年度工作和2014年度工作計劃的報告》,文章中稱:“京衡今年繼續實現高速穩定發展,集團總業績達到一億零四十四萬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0%,向國家納税一千七百餘萬。圓滿完成去年提出的‘億元所’目標。”
以下為袁裕來給陳有西律師的公開信公文。
《給陳有西律師的公開信:談人權律師及其他》
有西兄:
看到《人物雜誌》新年問地球50人:@陳有西 一文,即你説的年度訪談,感慨很多,昨天發了幾條微博。言猶未盡,決定給你寫一封公開信,談談那篇文章涉及的幾個問題。
在此之前,先説明兩點。
第一點,儘管你在一年多前就拉黑了我,我覺得寫公開信給你依然是合適的。因為我將談論的是公共話題。
對於你拉黑我一事,我一直感到很好笑。拉黑我,或許可以理解,我説話太直接太尖鋭尖刻。但是,你在拉黑我之前,還拉黑了斯偉江,偉江之修養之才氣之人品,但凡接觸過他的人,恐怕是很少有人不歎服的。於是乎,我覺得你拉黑別人恐怕是心胸問題了。
昨天,有個帖子説你共拉黑了4、5千人(有西説,新浪給予的拉黑上限是2000)。我認為按照你的性情,是完全有可能的。我、你、斯偉江,甚至是稱得上多年的老相識老朋友,你都會拉黑,何況別人?
儘管我很難理解你為什麼不喜歡聽到不同的聲音,而希望看到一個失真的世界,讓自己變成一個“色盲”,但我尊重每個人的選擇,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侷限和極限。
但是,不管是喜歡不喜歡,談一些公共話題,應該不算冒失的。何況,你也算是律師界的公眾人物。就律師界一些問題接受別人的質疑,便是你的社會責任。
第二點,有位網友説,我昨天發帖批評你,是因為我看到那篇博文有些羨慕嫉妒恨,因為你成了地球50人心理不平衡了。
這種觀點,有些幼稚也有些可愛。這些年,我也先後接到過幾家二、三流雜誌和網站的邀請,説是得了什麼獎或成了什麼人物。我都謝絕了。我覺得這些評獎並不那麼嚴肅,這些活動除了擴大媒體的影響,對獲獎者並無什麼正面意義。不過,除了明顯欺詐性的,我並不反對別人領獎並引以為傲。畢竟這是每個人的自由。我這樣説,希望人物雜誌等不會認為不尊重他們。
至於我,根據我的性情和所做的那些事,有現在這樣的名氣我已經感到很滿足了。甚至常常很慚愧,感到自己付出的少,社會給予我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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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談談你的那篇訪談。我看了以後,總的感覺是很震驚。
第一段你對2013年的總結,“這一年我的成就感很大,並沒有感到無力甚至失望。”我很驚訝,如今的司法環境如此惡劣,你怎麼會有這種感覺呢?
文章中出現了兩個例子,一是夏俊峯案和李天一案。
夏俊峯案,你是這樣敍述的:“辯護夏俊峯案,夏傷害的後果是兩死一傷,一審一個多月判死刑,律師是有罪從輕辯;二審一年多維持死刑,律師是無罪正當防衞辯。我接手複核審辯護,補強了一審的無罪的證據,糾正了二審的對抗公權的辯護思路,見到了最高法院法官,並提交《反映》引起了高層的重視,拖了二年半,最高法院換屆後,仍然核准死刑。”
你作的是無罪辯護,可是夏俊峯死了,你怎麼會沒有無力感和失望呢,甚至成就很大?僅僅是因為你“見到了最高法院法官”,“拖了二年半”?
從律師倫理角度來看,你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放在了什麼位置?你對生命的敬畏又在哪裏?
按照我的看法,你至少應該向張晶母子鞠個躬,在夏俊峯墓前鞠個躬,跟他們説你感到很無力很失望。雖然夏俊峯之死不是你的錯,你也盡力了,你至少應該代表法律人向他們表示一下愧疚。這是我們法律人欠他們家的。儘管,我不大瞭解案情,但是我相信你,因為你做的是無罪辯護。
李天一案,既然你認為李天一是被冤枉的,你呼籲了,你並且認為你的呼籲很強烈,但終究他被判刑了,你似乎也應該感到無力感和失望。難道不是嗎?除非你心中只有你自己,別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都無關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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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看第二段,是李天一案。因為人物雜誌記者打電話給我説想聽聽我的意見,而且是一位好朋友推薦的,我不便拒絕。也簡單地在這裏説幾句。
你知道我的專業是行政法,沒有代理刑事案件已經十多年了。雖然在專門代理行政案件之前,也代理過不少刑事案件,也看過不少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專著,但跟專業刑辯律師和專家相比,就差得太遠了。
那麼,我為什麼很關注李天一案呢?在微博僅僅原創的帖子就有22條。我的插入點主要是:1、批評李雙江和夢鴿作為公眾人物缺乏社會責任感;2、對相關律師違背職業倫理的批評。這是我非常關心的兩個話題,尤其是律師倫理。我曾經進行比較系統地學習過律師倫理,這方面我相信有西兄你遠沒有我精通。這些帖子如今還在微博上,我看了下基本沒有什麼不妥。
對於李天一是否有罪,我依然相信他是有罪的。我的判斷依據,首先是,南都娛樂週刊在報道中,非常明確地記載,李天一曾經三次自認犯罪事實,夢鴿也簽了名,這應該是非常有力的證據。這一點,我相信記者不至於造謠。其次,這是一起共同犯罪的案件,至少有3個共犯自認犯罪,並指證了李天一,其中一位律師還向認為李天一案系冤案的律師下過戰書。
司法最腐敗,也不可能搞定那麼多當事人和律師,而且是在案件引起了輿論極大關注的情況下,刑訊逼供根本不可能。訊問孩子們,監護人都在常當然,如今法院已終審判決。但是,對李天一案,我瞭解的就這麼多説的也這麼多。
至於有西兄你在李天一案中充當了什麼角,我至今不大明瞭,別人恐怕也不大明瞭。但你説自己立場超然、獨立、客觀,恐怕跟事實不符。
《博客天下》曾經報道,你受夢鴿委託組織過李天一案的專家論證會,在微博上你也過這樣的表示,只是你説沒有收過錢。到底有沒有收錢,我們也不得而知。按照你的性情,我不大相信沒有收錢。甚至李莊案,聽説你也收了30萬元,那是同行受難。斯偉江則是免費代理的。這一信息是確切的吧?當然,根據李雙江和夢鴿的地位,你也可能是受人之託,或者約定的是事成後收費,結果事未還成就沒收費。其實,律師收費天經地義,但你説中立恐怕有違職業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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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訪談,最讓我憤怒的是第三段。我看到後,曾經給我們共同的兩位朋友發了私信,表示了我的憤怒。
你説“中國大陸的一些律師,對社會轉型太慢、政治體制改革和司法體制改革遲遲不啓動,抱有深深的失望,產生了急躁情緒。今日一些中國律師,有3個榜樣,美國律師的政治家功能,民國時期施洋大律師的煽動家功能,台灣美麗島律師的革命家功能,認為中國律師要有擔當,就要當民眾覺醒的領頭羊,要當街頭革命家,要當新公民運動的發起者和堅定的支持者。”
我的第一反應,這是惡毒的栽髒和詆譭,我現在也依然這麼認為。估計你也看到了,這麼認為的律師不止我一個。有些同行平日裏是非常理性的人。
中國大陸有誰在學習美國律師的政治家功能,民國時期施洋大律師的煽動家功能,台灣美麗島律師的革命家功能?又有誰準備當街頭革命家呢?
事實情況是,中國大陸只有一些律師,即所謂人權律師或者死磕派律師,在法庭或者法院堅守法律底線,當然也是堅守法律人的底線。
我是專門代理行政案件的,這些死磕派律師代理的是刑事案件,因此我很少和他們在一起辦案。但也接觸過其中的一些人,他們很謙和很理性很低調,但是他們很堅持,我認為他們才是律師界的靈魂,展現了律師的精神。
我和你一樣,都是很現實的律師,收費幹活,這些年也賺了不少錢。當然,你比我多賺了一些。在他們面前,我們應該感到慚愧。撈取了名和利,過着相當滋潤的生活,還要在他們身上踹上一腳,實在是太不應該。
他們中沒有人在以革命家、政治家面目出現,更沒有打算搞街頭革命,他們只是在法庭和法院堅持自己的訴求堅持法律的底線。
儘管如此,他們依然承受了極大的壓力,因為有人企圖把他們的行為意識形態化、泛政治化。因為不把他們的行為意識形態化、泛政治化,就沒有打擊他們的理由。
如果這些律師受到打壓,可以肯定會從所謂的政治途徑着手。這是我國的傳統。而你把這些律師帖上政治化標籤,就會給那些想打不壓律師的人提供了依據。來自律師內部的評價,天然就給人以較強的殺傷力。説得直率一些,你的這種評價,比把律師歸入新的黑五類,危害性更大。
有些學者非常寬容,呼籲律師界的團結,勸我不要再用過分激烈的語言批評你,但恰恰是這些有正義感學者也可能因為你的政治標籤承受壓力,甚至遭到打壓。
當然,隨着時代的變遷,我相信律師會產生政治訴求,律師中也會出現政治家。但是,這是以後的事兒。到那時,國家也會允許以至鼓勵。
坦率地説,我很難理解你為什麼這麼做?似乎不是無心之失。難道把律師界説得很嚴重,能彰顯自己的份量,因此能夠獲取些什麼資本。我不知道你還在幻想什麼?我快50歲你快60歲,人生基調已定,誠誠懇懇地做人誠誠懇懇做事,才是正道。歷史上不會有我們的名字,即使在刑事訴訟法教案的某個章節會提到你的名字,那也是一筆帶過,而且只有小圈內的人知道。我的第一本辦案手記的出版,曾經被認為是中國行政法30年的大事之一,就是這種性質。
沒有豐功偉績,如何在歷史上留名?有西兄,你不會認為已經創造了豐功偉績,或者以為這輩子還能創造什麼豐功偉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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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説説你的“律師的戰場在法庭”。這話,聽起來很理性很打動人,似乎在什麼場合都能得分。這也是我們所有律師的夢想。
但是,在我們內行人看來,如今惡劣的司法環境下,這種話基本上就是忽悠人的。譬如,一些案件,法院甚至不受理,也即進不了法庭,律師怎麼在法庭上作戰?一些案件,法院就是説枉法裁決,法庭變成了戲台,律師如何作戰?
記得有西兄你網上曾經公開接過幾起行政案件,譬如五糧液的案件,譬如南京有起拆遷,好像福建也有一起,不知道怎麼樣了?恐怕凶多吉少吧?這樣的案件不死磕,能行嗎?
如今的司法環境是如此惡劣,正直的律師恐怕都會問心有愧。當然,資深騙子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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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公開信,實際上不是寫給你,而是寫給大家看。我的直率如果傷害了你,請多包涵。我説的都是實話,至少我是這樣要求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