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伯:免籤不是“一場想走就走的旅行”
1月15日,印度規劃與議會事務部長拉吉夫·舒克拉(Rajeev Shukla)表示,該國政府打算很快將包括中國在內40多個國家列入公民飛抵該國可直接獲得落地簽證的國家名單。至此,中國免籤國家將增加至23個。
差不多同時,外交部領事司司長黃屏接受了《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就社會大眾關心的護照免籤問題作了解釋。作為一名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對於免籤問題,筆者也想説幾句。
很多人提到免籤,將其浪漫地稱為“一場想走就走的旅行”。但有了中國與旅遊目的地國的雙方簽證互免協議,就真的可以“想走就走”嗎?只怕未必。
**原因很簡單,一個國家給予另外一個國家公民免籤待遇是有很多限制條件的。**以印尼為例:中國旅客前往印尼,印尼口岸辦證機關會給予中國旅客七天或者十五天的落地簽證(兩種收費不同)。也就是説,中國旅客的入境目的只能是旅遊,而不是就業、探親訪友、經商等等其他目的,而就業、探親訪友、經商等目的旅客,還需要向印尼駐華使領館申請相應的簽證。
有的朋友看到這裏,可能會問印尼口岸辦證機關又不會測心術,怎麼知道入境旅客的真實目的?當然是可以的,比如當地辦證機關會查詢該旅客的出入境歷史記錄,查看該旅客是否有不良記錄;要求旅客提供近期返程機票的電子憑證;有時還要求旅客證明自己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承擔在境內的旅遊活動,只有確定了旅客的真實目的是前來旅遊之後,才會向其發放落地簽證。
為什麼會這樣呢?

一個國家給予另外一個國家公民免籤待遇是有很多限制條件的
任何一個國家給予他國公民簽證,都不是為了做慈善,其出發點都是為了增進本國的利益,所以他只會讓那些“有用”的人員入境,而將“沒用”的拒之門外。簡單來説就是來花錢來投資或者是專門人才的歡迎入境,來打工掙錢蹭福利的一律擋在國門之外。
從個人意願出發,筆者也希望中國的護照更加給力,能夠有更多的“高帥富”國家給予中國免籤待遇,讓大家的出行更加方便。但現實是中國發展還很不平衡,東部沿海地區已經有一隻腳跨入了發達國家的行列,出現了相當數量有出國旅遊要求的中產階級人羣;但在廣大中西部區域,絕大部分普通中國人的經濟收入水平卻還差得遠。世界上的大部分發達國家從自身利益出發,自然不會為了這一小部分中產階級人羣給予全體中國人免籤待遇,即使給了免籤待遇,也不是無條件的。
當然這不是説就沒有任何辦法改變這一現狀了。比如從理論上講,只要一箇中國公民有合法中國護照和出境機票或者船票,本國邊檢機關就應該放行,因為旅客出行是他的權利,護照上的簽證只是一個許可,真正決定是否允許旅客入境的是邊檢機關的事情,中國政府既管不了也沒法管,其不能入境的風險應該由旅客自身承擔,而不是中國邊檢機關來當“保姆”。
但現實中卻是另外一回事,中國邊檢機關在把好自家國門的同時,還要“替外國把好國門”,即在檢查本國公民護照和出行機票的同時,還要檢查目的地國所發放的簽證是否有效,是否是使用虛假的身份資料騙領而來,甚至還要詢問出行旅客的出行目的是否與簽證事由相符。比如筆者就時常遇到一些連自家的出境登記卡都填不清楚的國內旅客,拿着留學簽證前往某發達國家,這種情況下顯然這些留學簽證是有問題的。
中國邊檢機關這麼做的原因並不是為了幫其他國家的同行減輕工作負擔,而是為了讓絕大部分正常出遊的中國旅客有更好的出行環境,因為假如上述那些旅客的數量太多,國外移民機關自然會加強對中國旅客的檢查力度,以更加嚴苛的態度對待中國人,甚至取消給中國旅客的免籤待遇,讓那些明明是正常出行的中國旅客也遭受池魚之殃,這是所有人都不希望看到的。
同時,這種檢查也是對那一小部分出境目的可疑的旅客的保護,畢竟目的地國的移民檢查機關往往對這種旅客都採用拒絕入境,遣返回國、加入黑名單的處理措施。而且在被關押過程中,一般來説被遣返旅客不但要承擔高額的食宿和往返旅費,而且由於被關押者並非本國公民,如果沒有使領館的介入,一般受到的待遇都比較嚴苛,有時甚至會受到人身傷害。比如筆者在國內經常聽到被遣返旅客對某東南亞國家移民機關的投訴,聲稱他們在關押其間受到了苛刻的待遇,要求中國政府為他們做主,面對這種要求筆者也只有報以苦笑了。原因很簡單,有些國家的法律中甚至還存在肉刑,根據國際慣例,該國完全是可以對在他國境內的中國公民適用這些法律,而由於尊重他國主權和所在國家法律適用的原因,要想申訴成功獲得賠償的可能性可以説是微乎其微。與其事情發生後後悔,不如在事先便將其阻止在國門之內。
所以有無免籤待遇並不會妨礙國人的旅行,只要你是真的去旅行、去消費,相信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都會敞開自己的大門,表示歡迎的。畢竟這是個消費不足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