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師向湖北申請公開獎勵李娜80萬的依據
“李娜不高興”事件已持續發酵一週。此前,湖北省體育局負責人就曾針對網友的質疑,表示獎勵李娜80萬是“執行去年全運會冠軍的獎勵標準”。而日前,深圳律師龐琨向湖北省政府申請信息公開,希望公開獎勵李娜80萬元的法律依據、資金來源和審批流程。
獎李娜80萬拿出依據
今天上午,龐琨接受《法制晚報》記者温如軍採訪時表示:“我覺得這樣的獎勵有違財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財政支出的基本倫理。”
“李娜不高興”事件始發於1月27日上午,在職業生涯首次奪得澳網女單冠軍,且第二座捧得大滿貫獎盃的李娜抵達家鄉武漢,中午就收到了湖北省政府送來的80萬元獎金大禮包,新聞一經曝光就引起了強烈關注,再加上新聞圖片中李娜領獎時一臉“不高興”,一時間質疑聲四起。
在某網站對於“是否該獎勵李娜80萬”的調查中,6成以上的人表示,“用公共財政的錢去獎勵似有不妥”,但也有網民認為,“李娜創造歷史理所應當”。

湖北省政府獎勵李娜80萬,稱是執行全運會獎勵標準。
官方:按去年全運會獎勵標準
李娜回國後領受湖北省政府獎勵80萬元的照片至今還在各大網站上流傳,湖北省體育局負責人此前曾對媒體表示,這是執行去年全運會冠軍的獎勵標準。
湖北省體育局局長鬍德春澄清,湖北省獎勵李娜的80萬元並不是亂花錢,“對冠軍進行獎勵,這是有政策依據的。從這次獎勵李娜的金額來説,我們是執行去年全運會冠軍的獎勵標準。”
“李娜這次在澳網奪冠,是含金量很高的世界冠軍,依照湖北省的冠軍獎勵標準給李娜發獎金,沒有任何違規的問題。不光是李娜,任何一個世界冠軍或全運會冠軍,都會得到政府獎勵,我們都是按照政策辦事。”胡德春説。
律師:有違公共財政政策精神
據瞭解,龐琨寄給湖北省政府的信息公開申請表提出四點公開事項:一是獎勵給李娜80萬元人民幣的法律依據;二是獎勵李娜80萬元人民幣的獎金來源;三是80萬元獎金的支出是否符合省政府財政預算支出,最後一點是80萬元的獎金支出是否有合法的審批手續。
“作為納税人和關心李娜的體育迷,有權瞭解李娜收取此獎金的正當性。”龐琨告訴《法制晚報》記者。

李娜與姜山
龐琨表示,他也是非常喜歡李娜的球迷之一,“包括我在內的很多公民對這80萬元的來源還是存在疑問,有沒有合法的行政審批手續,這樣的獎勵有違財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財政支出的基本倫理。”
對於湖北省政府的解釋,龐琨認為有兩個問題需弄明白,一是這樣的獎勵是否符合它(湖北省體育局)所謂的“政策”,二是這個政策是否符合財政支出的要點,也就是政策本身合不合法。
“就算這個政策是合法的,這麼快,有沒有履行財政預算委或財政局的審批手續等程序,還是先拿出再説?這些問題弄清楚對社會有好處,有利於規範對體育或其他方面做出貢獻的人才獎勵。”龐琨説。

律師龐琨(資料圖)
龐琨簡歷
龐琨生於廣西玉林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1998年考入南京河海大學,修讀機電工程專業。畢業後南下深圳,在一家大型機械公司找到第一份工作——擰螺絲釘。2004年,通過兩年自學取得了法律專業文憑,並在次年通過全國司法考試,獲頒司法工作者從業證書。2007年,他進入廣東德納律師事務所實習,並在第二年取得正式律師執業資格證。後成為知名公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