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娃:除了央視人和東莞人,還有別的人麼
這幾天滿屏東莞人的事情不用我説了。印象中《焦點訪談》整這麼大動靜還是在它號稱“焦青天”的時代,據説那時每天門口排着長長的兩條隊伍,一條是告狀的,一條是説情的。可不知時間都去哪兒了,一轉眼告狀的和説情的都有微博賬號了,剩下仍在排隊的,要麼是買票的,要麼是買藥的。
沒成想2月9日《焦點訪談》播出《管不住的“莞式服務”》,久違地在全國炸開了鍋,但只炸出了20年前的熱鬧,沒炸出20年前的口碑。節目甫一播出,大V相擁而泣,紛紛表示在天要做鄙夷鳥,在地願做東莞人。
其實按理説,央視這次的運作思路應該是符合大V心意的,畢竟沒有批評公權力的輿論監督就是耍流氓。可央視不知道的是,在大V的心目中,批評公權力的央視還是央視,而沒有提倡保護某種私權的輿論監督也是耍流氓。

央視視頻截圖
央視內在於公權力,大V們一點也沒看錯,但他們卻很難解釋和正視:內生於國家權力的媒體權力作為一種服務於公眾的權力的有效性,而這既成就了早期的《焦點訪談》,其變化也構成了它今天的發展瓶頸。所以這麼説,大V們的“出賣靈魂”論也不無道理,但究竟是賣給了誰、怎麼個賣法還得另講。如果從央視拍片不打碼就能直接過渡到出賣靈魂論,那你讓蒼井空老師怎麼辦?所以還是需要南方的朋友們從新聞專業主義的角度去批評下。
相比之下,賣淫和嫖娼(這麼説似乎不太好聽,按照@南都評論 的意見應該稱作“公民下半身的需求”)似乎沒有那麼複雜,它們就是大V們心目中的私權,在他們看來,沒有選票的人生就應該是縱慾的,何況荷蘭人能縱,美國人能縱(雖然張鶴慈已經用數據和實例告訴大家鬼子們縱得也相當不容易),為啥我們就不能縱?
最簡單粗暴並有效的答案是“法律不允許”,而至於法律要不要改,則是另一個問題。在西方的法律體系中,大V們對這套邏輯搞得門兒清,可一紮進浩瀚的微博世界裏,這兩個問題卻又傻傻分不清。不然@邢建民律師 怎麼會發出號召:“組團去,拯救東莞”,而高大上的@徐昕大律師 又怎麼會響應説:“你們去,被抓後我會堅決聲援。”可我會挑撥離間地質問徐昕大律師為什麼不一起組團嗎?嗯,我至多會關心一下邢建民律師的後續結果是消費還是消失。
而下一個問題是,“公民下半身的需求”包括賣淫嗎?換句話説,她們是單純為了身體需求或者興趣愛好而選擇的賣淫嗎?這恐怕連那些提倡賣淫非罪化或者合法化的所謂女權學者也無法爽快地給出yes吧,雖然他們整天忙活的事兒也無非就是“如何使得不自由的女人們儘量看上去自由和體面一些”。
所以,你猜“今夜,我們都是東莞人”是嫖客心態還是妓女心態?
妓女心態?
你再猜。
不嫖不妓?那你為什麼要當東莞人?
老實講,如果站在“今夜,我們都是嫖客”的立場上來看,説賣淫嫖娼是私權並不難理解,但問題是為什麼沒有人站在“今夜,我們都是妓女”的立場上?只因為在網上大呼小叫的都是男性公民居多?私權的説法巧妙地遮蔽了嫖客和妓女在買賣關係中的差別,而“今夜,我們都是嫖客”的立場又時刻透露着這種差別。每一個振振有詞的人都很清楚“嫖”是公民權利,而“妓”是“她們的”公民權利。所以指責央視道德綁架的人其實跟央視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大家不過都是把一切推給了寂寞空虛冷,唯一的區別不過是一個喊爽,一個喊打。
於是你發現,在“去道德”無條件地獲得合法性的今天,它所帶來的並不是所謂意識形態的中立,而是使得不道德能夠成為一種道德。喊爽的推動賣淫合法化,喊打的呼籲嚴打不手軟。二者不過是殊途同歸地共同保守了這套買賣關係背後的一連串秘密,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來説,央視沒有揭露的揭露才是它在這件事情上最值得詬病的問題。
有人説在這個微信稱霸的歲月裏,東莞事件的討論多少讓人看到了微博強勢迴歸的痕跡,可人們沒有提到的是,在這個微博強勢迴歸的過程中並沒有產生多少新鮮的話語。不過仍是粗糙的自由主義自以為是地與一個量身定製的靶子各種過招,而日復一日地喪失直面現實的能力,過招完畢旋即退回各自的生活,自拍、曬圖、打豆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