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曉雯:我們學化學的輕易不惡作劇
復旦投毒案昨天一審宣判,投毒者林森浩因為毒殺室友被判死刑。從案發至今,身邊的人一直要求我“離飲水機遠一點”。一審之後,林森浩自我辯解説,是“愚人節”頭腦發熱,只想整人,算錯了劑量。大家都忙着分析,擔憂,以及調侃我。我只想對小夥伴們説:呵呵,我們搞化學的輕易不“惡作劇”……
2013年4月1日,林森浩的室友黃洋因嘔吐症狀被送進醫院,此後從昏迷到肝功能衰竭,林森浩都不露聲色。直到同寢的另一名室友想起3年前林森浩的論文,才找到了答案:N-二甲基亞硝胺。
儘管畢業於化學系,但如果不是復旦投毒案,萬萬沒想到有一天會研究下這玩意兒。N-二甲基亞硝胺化學式中的N標誌着“亞硝基”位置,而賦予化合物這一基團的正是廣為人知的致癌物亞硝酸鹽。可想而知,N-二甲基亞硝胺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用果殼達人、表現遺傳博士生小窮的話“一般在實驗中常用於誘導小鼠肝癌,小劑量就可能誘發肝癌,大劑量直接死亡……投毒投這等東西的,就基本上是要收人命了。”

N-二甲基亞硝胺化學式,氮上掛有亞硝基
也就是説,**即便算對了劑量不立即致死,潛伏折騰上幾個月還是活不了。**看到這裏,你能感覺到這“整人遊戲”裏滿滿的惡意了嗎?
作為復旦醫學院為數不多瞭解N-二甲基亞硝胺的人,林森浩研一時就此做過兩個半月實驗、發表過兩篇論文。在他的實驗中,70只實驗大鼠,有10只死於肝功能衰竭——這麼瞭解一個化合物的人,要用這個物質“開玩笑”怎麼可能算錯?這是以為天底下就他一個做過化學實驗嗎。
從林森浩的下毒手法來看,他用黃色醫用塑料袋招搖地把一瓶N-二甲基亞硝胺帶回寢室。在飲水桶內水不多的情況下倒入了52ml的試劑,按照密度計算竟然有52g——飲水機沒有刻度線,怎麼估計濃度是否過量?
事後同學根據他的論文進行計算,60公斤的人發生肝纖維化和肝臟衰竭的劑量區別是3.5克和4克,前者是慢性中毒,後者直接致死——52g足夠毒死13個人。
被害者喝下水發現有問題曾吐出,依舊難逃厄運——水杯容量多少?**中毒程度根本不可能預判,何況從動物實驗到臨牀不可以直接轉換。**林森浩庭上説的“大鼠沒有全部死亡”根本不能成為草率下毒的理由。

無法估計的濃度、用量讓投毒過程充滿不確定性,與其説是“算錯”,不如説根本就沒考慮過要算。
就我個人的經歷來説,化學本科生每週至少做3小時實驗,升為研究生乃至博士生之後,勤奮的學生可以達到朝九晚九的地步。而能夠堅持讀到高學歷的人除了對實驗設計有極大熱情還需要一絲不苟的嚴謹。
如此大的劑量、這麼多漏洞、這麼多不確定,林森浩依舊不計後果地做了。與其説“算錯了”,不如説沒有算,也從來沒考慮過要算。
看林森浩接受董倩的採訪,聽説他和死者沒有太大過節,聽説他始終不承認是故意,聽説他曾因為聽説朱令案而心存僥倖,聽説他只是為了撒氣,聽説他還準備上訴……我固然不願意相信人性如此陰暗,但從化學角度來預言,死刑的結果不可能改變。